为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县直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30名,教体局下属学校20名,共50名。(详见附件1《鸡泽县2024年博硕引才岗位需求表》)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引进对象为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愿意扎根鸡泽,为鸡泽经济发展做贡献;
3.应届毕业生须于
4.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及以后出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优秀博士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5.港澳台居民应聘者按照邯人社字﹝2018﹞69号和邯人社发﹝2018﹞22号文件规定执行;
6.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7.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8.应符合《鸡泽县2024年博硕引才岗位需求表》要求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在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已通过邯郸市2024年人才引进其他事业单位测评的;
9.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10.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11.失信被执行人;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回避原则
选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选聘程序
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递补、拟聘公示、选校、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鸡泽县人民政府网(www.jize.gov.cn)发布公告。公告5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考生按照《鸡泽县2024年博硕引才岗位需求表》所列岗位报名,每名考生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
资格审核地点:鸡泽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委综合楼6号楼229室。
现场审核需由考生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1.毕业证;
2.学位证;
3.二代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4.《鸡泽县2024年博硕引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插入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
5.已毕业的考生,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需本人注册后下载),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需要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8.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测评,审查结果在鸡泽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测评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及相关要求以鸡泽县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
资格审核结束后,向考生发放准考证。
如出现部分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计划引进人数之比超过5:1的,经县博硕引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相应岗位在面试前可增设笔试环节,笔试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测评
测评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每个面试组7名评委。
报考县直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岗位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题目由领导小组安排专家提前入闱确定三套,面试当天由专家小组抽签确定最终题目。
报考学校岗位的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题目由领导小组安排专家提前入闱确定三套,提前三天在县政府网站www.jize.gov.cn公布,试讲当天由专家小组抽签确定题目。
测评满分100分,最低录取分数线不低于70分,重点对考生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能力和对专业知识掌握程度进行测试,测评总时间10分钟。
考生在侯考室的抽签序号即为其测评顺序号。测评时考生带准考证、身份证进入候考室,不准携带通讯工具。测评时只能报抽签后得到的顺序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测评完毕,核分员核出考生得分并分批公布。
计分方法:评委打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有效数字。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
3.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据各选聘岗位计划数额和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比例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
比例内末位测评成绩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学位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加试仍采取原面试形式,由专家小组从剩余的两套题目中抽取。
(四)体检和考察
考生测评总成绩与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集合的时间、地点及体检的相关要求等在县政府网站www.jize.gov.cn公布。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标准执行(具体岗位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照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进入体检人员自行负担。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情况和“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递补
在体检和考察等环节中出现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在测评成绩7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若测评成绩并列,再进行一次测评比较。测评仍采取原面试形式,使用剩余的最后一套题目。
进入拟聘用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六)拟聘用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县政府网站www.jize.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选校
对报考学校岗位的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岗位测评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测评成绩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选择学校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学位较高者优先;若无符合优先顺序则以抽签决定顺序。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鸡泽县博硕引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聘用意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相关待遇
1.“英才卡”服务。对于引进的博士、“双一流”硕士,发放邯郸英才服务卡,享受子女入学、职称评聘、交通旅游等方面服务。对县外人才协助其向住建部门申请公租房,符合条件的可周转使用人才公寓。
2.配偶子女政策。对引进的博士、“双一流”硕士等高层次人才随迁配偶原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在编制有空缺的情况下,可商调到我县对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引进的人才未成年子女(无论户口随迁与否)愿意随父母来鸡泽就读的,由县教育局负责协调办理转学入学手续,其中到公办学校就读的,不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3.优先使用。对于引进的优秀博士研究生,工作满3年并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直接聘任到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专业技术七级岗位无空缺的,可以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4.政治待遇。加大高层次人才发展党员力度,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博硕人才作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优先推荐为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
五、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3.本方案由鸡泽县博硕引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博硕引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中共鸡泽县委组织部0310-7520550
鸡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0-4911425
鸡泽县教育体育局0310-7516756
监督举报电话:0310-7528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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