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大涌医院现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 |
聘用人数 |
招聘条件 |
岗位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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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涌医院儿科医师 |
1 |
35周岁以下,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报名:1、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取得执业医师或以上资格;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医学或中西医结合专业,具有医师或以上资格,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优先。 |
从事儿科医师临床工作 |
2 |
大涌医院儿科医生 |
1 |
25周岁以下,临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
从事儿科医生临床工作 |
3 |
大涌医院急诊科医师 |
1 |
35周岁以下,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已取得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或已通过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
从事急诊科医师工作 |
4 |
大涌医院口腔科医生 |
1 |
30周岁以下,口腔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或已通过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优先。 |
从事口腔医师工作 |
5 |
大涌医院放射科医师 |
1 |
35周岁以下,临床医学或医学影像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或已通过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
从事医学影像(放射科)工作 |
6 |
大涌医院内科医师 |
4 |
35周岁以下,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报名:1、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取得执业医师或以上资格;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医学或中西医结合专业,具有医师或以上资格,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优先。 |
从事内科临床工作 |
7 |
大涌医院护士 |
3 |
2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或助产专业,取得护士及以上资格,具有二甲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优先。 |
在医院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
报考以上职位的应聘人员需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无违法犯罪前科。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邮递报名资料及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时将报名材料(要求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并命名,报名表为Word文档格式,其他证明材料为jpg图片或PDF文档)发送至邮箱:673527702@qq.com,邮件主题格式为:中山市大涌医院2024年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姓名+岗位名称。
2.报名时间:
3.报名地点:中山市大涌镇旗山路496号大涌医院门诊楼六楼人事科。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大涌镇招考机关及下属部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请自行下载附件填写,或到报名现场填写);
(2)本人有效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及第二代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等相关资格证书;
(4)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书面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需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原件和复印件;
(5)大一寸彩色相片1张;
(6)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上资料到指定报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考试
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满分100分,按成绩50%计入总成绩,试题主要测试相关职位要求的专业和综合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大涌镇政府网站公布(网址为:http://www.zs.gov.cn/dyz/index.html,下同)。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以答辩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方式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考试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中山市大涌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个人自理)按大涌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入职体检有关项目进行。
五、试用考核与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考生试用考核和考察,试用考核安排另行通知。考察期间,考生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公示与聘用
对试用考核、考察合格的考生,通过大涌镇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聘用
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出现体检对象放弃的,应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试用考核与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可依次递补。
八、咨询事项
本公告由大涌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梁小姐,18125230825。
中山市大涌医院
附件: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zs.gov.cn/zsdcz/gkmlpt/content/2/2398/post_2398424.html#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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