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经营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司人才甄选以岗适其人、人适其岗、人岗匹配为宗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招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方式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41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表及方式见附件。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除满足岗位表中招聘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条件中,35周岁及以下为
“岗位相关工作经验”须在报名信息中如实填写起止年月、单位名称、职位、工作描述。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5.集团现有正式职工;
6.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报考岗位应符合任职回避原则。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均需登录报名系统。
(二)资格审查及缴费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如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者,经核查属实的,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应于
(三)笔试
时间:
内容:岗位相关知识,满分100分。
地点:池州市区,具体考试地点、考场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
(四)实操
实操考察岗位相关技能,满分100分。凡不在规定时间参加实操的,视为自行放弃。
实操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人员取消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次等额递补,最多递补2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六)心理测评
心理测评采取线上测试,与面试同步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七)面试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凡不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行放弃。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面试、实操均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达到该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八)成绩合成
按“笔试(实操)成绩×0.5+面试成绩×
(九)体检与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四舍五入”前成绩)计算。实际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如仍并列,具备岗位明确的优先情形人员优先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仍不能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时,根据拟聘岗位需要,通过增加岗位适应性测评等方式,择优聘用。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如因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则视为主动放弃。
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环节因考生放弃或不合格产生的缺额视情况递补。
体检由投控集团统一组织,体检及复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及其直系亲属进行政治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十)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因放弃或公示结果不合格产生的缺额视情况递补。
所有聘用人员其试用期及转正后薪酬待遇按入职所在单位的薪酬制度执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者,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笔试费用40元,实操费用40元,面试费用60元。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3.公司有权根据报名、考试情况,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4.此次公开招聘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本公告由池州市投资控股集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6-3380266(市投控集团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566-2565668(市投控集团纪委)
上述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池州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cztzkg.com/detail/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