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教育立区”发展战略,吸引更多教育英才投身瓯海教育事业发展,根据《瓯海区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办法(修订)》(瓯委办发[2021]22号)文件精神,结合瓯海教育实际,决定2024年面向全国全职引进教育人才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
岗位 |
数量 |
学校 |
学 科 岗 位 |
中职思想政治1名 |
瓯海职业中专集团学校1名 |
初中语文1名 |
区第二外国语学校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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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数学2名 |
区第二外国语学校、郭溪塘下中学各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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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科学3名 |
区第二外国语学校、潘桥中学、仙岩二中各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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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英语2名 |
区第二外国语学校、仙岩一中各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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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音乐1名(二胡) |
温州高铁新城实验学校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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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语文3名 |
温州高铁新城站西小学、飞霞实验小学、温州绿轴小学各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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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数学3名 |
温州高铁新城站西小学、飞霞实验小学、温州绿轴小学各1名 |
注:区第二外国语学校均招引“创新人才培育指导师”。
二、招引对象与条件
1.全国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第一、二、三、四类教育人才;
2.全国民办学校在岗教师,第一、二类教育人才(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
3.温州市民办学校中经同级教育、人力社保部门同意流动或备案的原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第一、二、三、四类教育人才。
注:人才类别具体如下:
第一类人才。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通过综合考评的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培养人选;省功勋教师、省特级教师;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第二类人才。正高级教师;省教坛新秀,设区市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高级人才。
第三类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或学历;设区市教坛新秀,县(市、区)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高级人才。
第四类人才。京沪粤苏浙等五省(市)省级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全国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指导师;县(市、区)教坛新秀;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流动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343号)精神,报名对象为浙江省内公办学校教师的,需通过流动程序予以引进。
三、报名时间与考核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
2.考核时间另行通知(初定
3.考核地点:瓯海区外国语学校(瓯海区新桥街道上河乡路800号)。
四、考核方式
1.区第二外国语学校“创新人才培育指导师”学科岗位采用笔试(20%)+试课(50%)+面谈(30%)方式,现场考核教育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2.其余学校学科岗位采用试课(70%)+面谈(30%)方式,现场考核教育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五、确定拟引人员
根据岗位需求计划和考核成绩,同一学科、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引进对象,若遇成绩同分的,以教育人才类别高者优先。考核成绩满分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引进。
若遇同学科岗位(除区第二外国语学校外)空缺,则从同学科考核成绩合格及以上报名对象中,根据双方协商意见择优按需调剂引进。调剂对象需在我区工作两年后,再根据其实际表现和教学成效,结合引进时人才类别,确定人才待遇。
六、引进程序
1.组织对拟引进人员体检、考察、公示;
2.报区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3.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人事关系接转及聘用等手续。
七、其他
1.报名者应对自己所填报和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报名资格,或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招引纪律的,将取消资格。对已引进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拟引进对象如有放弃或体检、考察等不合格的,按序择优递补。
3.本公告与《关于温州榕园学校(温州大学附属学校)2024年面向全国引进教育人才的公告》《关于温州中学附属初中2024年面向全国引进教育人才的公告》同时发布,同时考核,每位对象只能选择三个公告中的其中一个岗位申报。多报、兼报无效。
4.联系电话:0577—88597810。
本公告由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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