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安工作需要,哈尔滨市方正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及人数
招聘岗位为公安辅警岗位,负责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招聘人数为20人,均为男性。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方正县户籍人员。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跳读、套读情况不得报考);退役军人学历可以放宽到高中(中专)。
(四)五官端正、体型匀称、口齿清晰、身体健康,无色盲、无重听、无明显瘢痕、无纹身、双眼矫正视力5.0以上,身高
(五)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取得C1以上(含本级)机动车驾驶证。
(六)无前科劣迹,身心健康,符合招录人民警察的体能测评、体检标准及政审标准。
(七)公安机关解聘的公安辅警不允许参加报考。
(八)对持有A1型驾驶证,能够驾驶特种车辆,能够驾使无人机,有一定写作能力等,自身特长能满足公安工作需求的报考人员,以及退役军人具备特殊技能,符合公安工作需要的报考人员,可适当放宽相关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一)受过刑事处罚(含被免予刑事处罚)、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二)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三)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解聘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七)按规定的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地点:方正县公安局政工室现场报名(方正县方正镇山花街1号),应聘人员可自行在方正县政府网站下载报名表。
(三)咨询电话:0451--57129961
四、报名所需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报名表(报名表的“审查意见”栏要由本人户籍地派出所出具审查意见,责任区民警和所长签字并加盖派出所公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本人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退役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时复印件装订顺序:报名表、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退伍证、驾驶证。报名表由报名人员自行填写,并粘贴一寸蓝底近期免冠照片;
(三)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并携带相关材料到方正县公安局政工室进行资格审查,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笔试与面试
(一)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二)笔试分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专业科目以公安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公共科目主要测试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
(三)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以结构化面谈方式为主,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
六、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
(二)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报考人民警察(公务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测试项目为:
七、体检项目及标准
(一)双眼矫正视力(可佩戴眼镜)低于5.0,不合格。
(二)色盲,不合格。
(三)有纹身、烟花,不合格。
(四)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五)身高不足
(六)患有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它严重疾病,不合格。
八、政审及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方正县公安局进行政治考察及个人征信审查。根据考试、体能测评、体检及政治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九、岗前培训及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组织开展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的确定为聘用人选,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视双方意愿议定续签。
十、待遇保障
被聘用辅警半年实习期后,经考核合格,按照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相关规定确定层级,实行层级化管理。实习期执行基础工资,确定层级后执行层级工资。被聘用辅警享有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及企业年金。
方正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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