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政策,帮助我县未就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离校且一年内未就业)提升就业能力,最终实现就业,结合我中心实际,现就相关招收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政务服务中心咨询引导员、帮代办人员
二、报名人员基本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可靠,品德优良,诚实守信,无违法犯罪记录及不良嗜好;
2.性格温和,责任心强,能熟练使用电脑;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较好,善于沟通,具有亲和力,无明显纹身;
4.应届毕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专业不限(中文、播音主持、新闻及会计专业优先);
5.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发音标准、吐字清晰,并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
6.服从、服务意识强,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收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签订《见习协议》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可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有意向报名可以直接到湘潭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领取《湘潭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也可将个人简历发送至电子邮箱:48819688@qq.com。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一次性提供相关资料,并对本人提供所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错误信息或虚假信息资料,由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二)资格审查与录用
1.本次招聘由湘潭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对本人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材料不全、不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我中心组织面试和初审。
3.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现场复审。
4.签订《湘潭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
四、待遇:按照县人社局统一标准发放见习补贴。
五、联系方式:齐应得0731-57336135电子邮箱:48819688@qq.com
湘潭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