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4名,其中A岗(需入住女生寝室,限女性报考)2人、B岗(需入住男生寝室,限男性报考)2人,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自愿报名,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主要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学生的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及理论实践研究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及研究生毕业于国内(外)重点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
4.研究生期间所学专业为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等相关专业;
5.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团队合作和服务意识,大学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的优先;
6.能熟练应用办公软件,普通话标准,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7.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6年5月30日之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应聘人员下载本公告附件(《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应聘辅导员人员信息一览表》),按照表内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填写信息要求准确、真实、可靠。将填写完毕的《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应聘人员信息一览表》和个人简历一起打包以“本人姓名”重新命名后,以附件形式发送到人力资源部邮箱,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邮件名称注明:辅导员+本人姓名)。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30日8:0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学院对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笔试。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4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五)考察。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招聘计划数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选。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办理体检、签约等聘用手续。
特别说明:
1.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2.本次招聘的笔试、面试、考察等相关事宜将通过学院人力资源部网页(https://www.hbfs.edu.cn/rlzyb/)予以公告,请及时关注。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人力资源部(法商楼401室)
联系人:孙老师027-81290811
单位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
邮编:430205
附件:
人力资源部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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