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优化村(社区)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全面落实县“双领共富”部署要求,强化农村“领头雁”后备人才培养选拔,石杨镇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者3名,具体工作村(社区)服从镇党委统一分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应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需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会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程序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
(二)笔试采用纸笔测验方式。分别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写作、农业农村(城市社区)工作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
(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知识面等要素,面试总分为100分。
(四)相关安排。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面试地点:另行通知。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实际参加笔试、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数的,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否则不予进入考察环节。
(五)体检与考察。根据综合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考察工作。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根据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与聘用。对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镇先锋网和镇政府网站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及保险、公积金参照所在村(社区)同类聘用人员执行,根据考核情况发放绩效报酬。因下列情况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报到7个工作日后从面试入围者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实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必须达到规定的最低分数线)。(1)考生考察不符合要求;(2)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3)拟聘用人员在报到7个工作日期限内自愿放弃聘用;(4)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四、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石杨镇组织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55—5387136(镇组织室)。监督投诉电话:0555—5386378(镇纪委)。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投诉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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