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立医院是安徽省首批三级甲等医院,安徽省区域医疗中心(安庆),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三)坚持考试考察、择优招录。
二、招聘专业及人数
具体见附件《安庆市立医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3.具备胜任其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4.专业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制定,对未列入教育部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进行把握。
(二)学历及年龄要求
1.硕士研究生要求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不含专升本),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指“
2.本科学历人员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不含专升本),护理专业25周岁及以下。
(三)安庆城区医疗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以下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现役军人或者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笔试报名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安庆市立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通知、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
(二)报考职位查询。报考者可通过安庆市立医院官方网站或安庆市立医院人才招聘网查询招考职位信息。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有关资格条件问题,由安庆市立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见本通知)。
(三)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登录安庆市立医院人才招聘网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
(四)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审查工作由安庆市立医院人事科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报考者报名后至
(五)缴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参加笔试的考生按规定缴纳费用45元/人;进入面试的考生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
(六)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报考者,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七)笔试开考比例。为保证充分竞争择优录取,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岗位招聘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其中工作岗位特殊、长期难以聘用人员的科室:急诊科、病理科、中医科、康复医学科(中西医结合)报考比例不得低于1:2),根据笔试成绩按相应比例进入面试。不足开考比例的,原则上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对少数因专业紧缺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医院研究决定,可降低比例开考。
五、考试考核
招聘考试按照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流程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人员招聘时实行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护理硕士研究生无笔试,资格审核后择优直接面试考核。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实行笔试,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不指定任何辅导机构及教材。
2.资格复审:笔试的当天下午,请入围面试人选到安庆市立医院东院区(天柱山东路87号)党政后勤楼11楼人事科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按照要求对入围面试人选的资格条件以及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核验。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有关材料,所有材料原件核验后退还,医院留存复印件。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装订资料(仅装订所有复印件):(1)《2024年安庆市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网站中的个人中心里简历预览处打印);(2)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历届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请填写完整并盖章齐全)(其中硕士研究生须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学信网的学籍、学历验证报告;(5)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6)安庆市城区医疗单位工作人员请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7)笔试准考证原件。
3.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原则上以岗位招聘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1:2确定和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如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及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3)最终成绩: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的50%与面试成绩的50%合成确定。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有效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
4.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皖人社发[2017]1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可申请复检,在收到复检通知一周内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考生个人自动放弃等因素导致招聘指数空缺时,根据院党委的决定是否递补;如若递补,则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拟聘人员公示
医院根据对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庆市立医院网站公示7天。
八、聘用及待遇
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一经聘用即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医院规定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并享受五险一金。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经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求组织实施,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本公告由安庆市立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6-5223905(人事科)监督电话:0556-5223613(纪检监察室)
安庆市立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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