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全民健身中心为金华市体育局所属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浙江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选调范围
浙江省范围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试用期及服务期除外)。
二、选调条件
(一)参加选调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品行端正;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因试用期、外出学习等正常因素未参加考核或未定等次的除外);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职。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未作出结论的;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6.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岗位及要求
岗位 名称 |
选调人数 |
岗位 类别 |
年龄 |
学历 学位 |
专业 |
其他要求 |
健身指导 |
1 |
管理 岗位 |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不作要求 |
体育教育、 运动训练 |
具有一级教练员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水上项目带训经验2年及以上; 2.培养运动员曾获水上项目国家级健将称号或在全国一类竞赛中获得全国冠军。 |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携带报名材料到金华市体育中心体育场办公区办公室1111(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2688号)进行现场报名(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材料:
(1)《金华市体育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报考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在报名表中单位意见一栏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培养运动员获奖相关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书写本人姓名;
(4)《金华市体育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承诺书》(附件2)。
(二)资格审核
根据选调条件,市体育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达到选调计划3倍的,进入考试,未达规定比例,取消选调计划。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采用笔试+面试的形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规定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笔试或面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进入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市体育局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按笔试×40%+面试×60%计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通过体检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市体育局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选调资格出现缺额的,由市体育局确定是否递补,确定递补的,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序递补。
(五)公示和调动
由市体育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双方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市体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选调对象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选调资格,并报有关部门进行相应处理。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华市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9—89162712;
监督电话:0579—82469823。
金华市体育局
附件2金华市体育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承诺书.doc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rsj.jinhua.gov.cn/a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