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单位受用人单位委托,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组织方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法院书记员岗位文字录入测试、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环节由用人单位组织。报名、文字录入测试、笔试、面试环节由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
招聘各环节刊登网站:芜湖人才网(http://218.22.70.154:9001/web/index.html)。
三、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2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附件中“30周岁以下”指“1992年6月17日之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应聘者用手机微信扫描文末报名二维码,第一次登陆腾讯文档需点击右上角“立即登录”-“开始使用”如实填写并提交报名表。如未显示“立即登录”则为已登陆状态,可直接如实填写并登记报名表。
报名后可再次扫描报名二维码,如提示“已提交一份”视同为报名成功。每人仅可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期内可扫报名二维码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期结束,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2.报名时间:6月17日至6月21日,逾期不再补报。
3.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于6月22日关注芜湖人才网网站(http://218.22.70.154:9001/web/index.html)。(逾期视为放弃,本次招聘不设初审,按期报名皆可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材料(纸质版)清单如下:
(1)《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4)《考生新冠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手写签字)
(5)45元报名费(支付宝、微信);
(6)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本人近期免冠同底彩色2寸照片2张;
(8)岗位要求的证件原件、复印件。
资格审查所提供的证书(件)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4.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文字录入测试
报考法院书记员岗位考生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环节后,需加测文字录入,(具体测试时间请关注芜湖人才网网站)其他岗位直接进入笔试环节。
文字录入限定搜狗拼音输入法或五笔输入法,要求文字录入量60字/分钟,且正确率95%以上。两项均符合标准,视同通过文字录入测试。任意一项未达到标准不得进入笔试环节。
(三)笔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以法律、常识、写作、时事政治为主,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统考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合格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三)面试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计划数的3:1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需缴纳面试费用80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内容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业务素质等。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如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场的考生不足2人(含2人),则提前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四)体检和考察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最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芜湖人才网按规定公示5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至2022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进工作人员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要求
要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五、疫情防控
所有参加考试人员需遵守最新防疫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招聘工作全面落实“测体温、戴口罩、双码(安康码+行程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查验、通风、消毒、保持社交距离”等防控措施。招聘活动各环节,查验行程码、安康码,测量体温。行程码带“*”人员、安康码黄码或红码人员、体温高于37.3°人员不得参与考试各环节。
六、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2.考生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0553-3991779(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公司)
报名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http://218.22.70.154:9001/web/userfiles/image/20220617/1655452310399070856.png
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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