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毫州学院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流程优化、程序规范。
二、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及计划数见附件1,均纳入事业编制。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要求
博士研究生具有正高级职称50周岁以下(
(三)学历要求
引进对象原则上均应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其中国(境)外博士研究生,须就读于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600名或QS世界大学排名前600名的高校院所(以其毕业当年排名为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人才待遇
人才待遇相关规定详见附件2。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按要求上传以下应聘材料进行职位报名,应聘材料:个人简历、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3)、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教学科研成果证明等材料。招聘计划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招满为止。
(二)资格初审
收到应聘人员投递的报名材料后,相关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岗位需求的人员,通知其来校参加考核。
(三)考核
经学校同意后,各用人单位自主组织公开招聘的考核方式,可简化程序,采取面试、试讲(说课)、学术水平评审等多种方式灵活进行。考核结束后,根据最终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
(四)体检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院长办公会研究、院党委会审定后,在人事处网站公示7天。
(七)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违反招聘规定或未能在学校规定报到期限内提供报到所需材料的拟聘人员,按相关程序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有关事宜
(一)招聘工作在学校纪委办的监督下,按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学校纪委办联系电话:0558-5367061。
(二)招聘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认定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等权威机构发布的目录(名单)为准。
(三)应聘者应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以应聘者最终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作为认定标准,对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校一律不予聘用。
(四)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五)国(境)外学校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六)拟聘人员待遇依其引进计划当年的有效政策规定予以兑现。拟聘用人员应根据签约安排要求的时间按时到校报到,并在规定时间内把个人人事档案按规定提交至学院,逾期不报到或不能按时提交人事档案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本公告由毫州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亳州市高新区汤王大道2266号亳州学院
邮编:236800
联系部门:亳州学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杨老师 0558-5367192 13956730276
邓老师 0558-5367110 19956905158
董老师 0558-5337034 14792928881
特此公告。
毫州学院
附件1:毫州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序号 |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拟聘人数 |
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其他 |
|||||
1 |
中文与传媒系 |
专业技术岗 |
4000327 |
5 |
中国语言文学(0501)、新闻传播学(0503)、工商管理学(1202,仅限文化产业管理方向)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无 |
2 |
电子与信息工程系 |
专业技术岗 |
4000328 |
9 |
数学(0701)、统计学(071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软件工程(0835)、网络空间安全(0839)、智能科学与技术(1405)、物理学(0702)、机械工程(0802)、光学工程(0803)、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电气工程(0808)、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电子信息(0854)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无 |
3 |
外语系 |
专业技术岗 |
4000329 |
2 |
外国语言文学(0502)、翻译(0551)、中国语言文学(0501,仅限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方向)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无 |
4 |
音乐系 |
专业技术岗 |
4000330 |
2 |
艺术学(1301)、音乐(1352)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无 |
5 |
教育系 |
专业技术岗 |
4000331 |
2 |
教育学(0401)、心理学(0402)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无 |
6 |
美术系 |
专业技术岗 |
4000332 |
3 |
艺术学(1301)、设计学(1403)、设计(1357)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无 |
7 |
中药学院 |
专业技术岗 |
4000333 |
15 |
中药学(1008)、基础医学(1001)、中医学(1005)、中医(1057)、临床医学(1002)、中西医结合(1006)、药学(1007)、护理学(1011)、医学技术(1058)、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纳米科学与工程(1406)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无 |
8 |
经济与管理系 |
专业技术岗 |
4000334 |
4 |
理论经济学(0201)、应用经济学(0202)、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工商管理学(1202)、公共管理学(1204)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无 |
9 |
体育系 |
专业技术岗 |
4000335 |
2 |
体育学(0403)、体育(0452)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无 |
10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专业技术岗 |
4000336 |
4 |
哲学(0101)、政治学(0302)、社会学(0303)、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中共党史党建学(0307)、中国史(0602)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
11 |
生物与食品工程系 |
专业技术岗 |
4000337 |
12 |
食品科学与工程(0832)、轻工技术与工程(0822)、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4)、畜牧学(0905)、生物学(0710)、生物工程(0836)、生物与医药(0860)、作物学(0901)、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生物医学工程(0831)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