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人民政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共3人:专业技术岗1人,普通岗2人(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年满18周岁;
(三)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认同政府雇员身份,履行政府雇员义务;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六)应届毕业生优先考虑;
(七)满足岗位的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已经聘用的,一经发现,即予解除劳动合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犯罪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龄、学历、学位和职称等证书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是2022年6月30日(应届毕业生除外)。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3日-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3、报名地点:江高镇金沙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江高镇金沙北路3号)。
4、报名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和户主页)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复印件;
(4)其他相关职称、技能证书或材料复印件;
(5)若委托他人报名,请在委托书上填写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双方签名并附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及初筛
1、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应聘资格。江高镇党建办将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初筛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将根据岗位需求(详见附件1)进行初步筛选,按1:3的比例进行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通过)。确定面试名单后,将以短信形式通知面试对象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请报考人员保持手机通畅。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初定于七月上旬(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由党建办公室组织,面试官由用人部门、党建工作办及纪检监察办党员干部担任。
2、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一年内有效。
3、补录。用人部门在岗位空缺时,可从此次考试的考生中申请递补。参加过面试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考试成绩高低顺序补录。
(四)体检和考察
1、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成绩相同,符合优先考虑条件的人员优先。应聘者需到指定的三甲或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报告,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如不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2、资格复查。体检通过后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学历、学位等鉴定材料进行资格复查,无法按时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经镇党委研究同意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及签订劳动合同。
未经江高镇政府同意,拟聘用人员在接到到岗通知后不按时到岗上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列入江高镇公开招聘人员诚信名单,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参加过考试但未被录用的应聘人员可纳入江高镇雇员备选库,在有雇员指标空缺时可在备选库中启动补录程序。
四、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白云区政府雇员薪酬福利实施意见》和《江高镇政府雇员、合同制人员工资调整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附则
日常管理按照《江高镇政府雇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0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