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于2000年9月正式组建,是财政部直属事业单位。学院也是中国政府为促进区域能力建设而创设的亚太财经与发展学院(AFDI)所在地。2015年9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为了吸引更多国内外优秀博士来我院
一、招收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2.有很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对科研有浓厚兴趣并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
3.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含)以下(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在国内外知名高等院校已获得或进站前能获得博士学位的博士研究生。
4.具有团队工作精神及较强的科学研究和组织协调能力。
5.全脱产在本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招收名额
学院计划与上海财经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招收博士后科研人员2名。
三、在站时间
在站工作期限一般为2年。根据研究工作需要,可以适当延长在站期限,在站工作期限不超过2.5年。
四、工作条件和待遇
1.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享受中级职称工资待遇,按上海市有关标准缴纳四金。
2.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学院为其提供科研经费及岗位津贴。
3.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在上海无固定居所,学院为其免费提供住宿。
4.博士后及其配偶和子女的户籍迁入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科研研究课题
学院根据学科建设等方面的实际需要,拟定21
六、申请材料
凡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请
1.《博士后申请表》(登录“中国博士后官网”进行注册,按照入站申请要求详细填写个人信息,下载自动生成“博士后申请表”)。
2.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没有取得证书的需提供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有关证明材料。
3.博士学位论文、学术期刊发表论文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5.申请研究课题及课题研究规划(3000字以内)。
上述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者复印,邮寄至我院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地址详见第八条),并将《博士后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shaoruizhen@snai.edu。
七、审批程序
1.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进行汇总,上报学术委员会。
2.学术委员会通过面试,对申请者的政治思想表现、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和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等进行考核和评议,确定博士后拟录取人员名单。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路777号上海国家会
邮编:201702
联系电话:021-39768037/39768209
电子邮箱:shaoruizhen@snai.edu/xiaoshuyu@snai.edu
联系人:
附件:博士后研究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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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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