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队伍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马关县消防救援队伍力量建设,马关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消防文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招聘人数:2人
(二)招聘岗位:
文秘岗位:行政执法案卷整理、日常材料整理上报、文件材料撰写、其他档案的归档制作、消防安全教育以及宣传工作,日常信息编写、拍摄相关素材及剪辑,组织各种宣传活动及讲座等相关内容。
二、应聘条件
(一)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
(二)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不良嗜好;
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吸毒史,无个人征信问题;
(四)工作要求:熟练使用计算机word文档、excel表格工具、pdf等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材料撰写能力、有一定的法律基础,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或新闻、新媒体编辑能力,有一定的图片制作和短视频编辑基础,能够独立完成新媒体选题策划和文案撰写。
(五)符合下列条件者可放宽要求并优先录用:
1.退役士兵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
2.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
3.具有C1驾驶证并驾驶经验丰富。
(六)不符合参加报名的情形
1.在以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吸毒人员。
4.患有精神性疾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名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待遇和薪金
(一)享受待遇
1.依法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及生育险;
2.伙食标准按照消防救援队伍相关规定执行;
3.每年组织1次体检。
(二)工资薪金
面议。
四、劳动合同及工作地点
(一)劳动合同
应聘者参加面试、健康体检和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符合条件的由马关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应聘者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不含试用期)。
(二)工作地点
马关县消防救援大队(逢春大道3号)。
五、管理教育
参照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思想教育大纲、条令条例、处分条令和其他规章制度,详见《马关县消防救援大队专职队员管理规定》。
六、退出机制
本次招聘为大队编外合同用工,根据《云南省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政府令184号),大队对聘用人员用期内按合同规定给予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除违反大队教育管理规定被辞退人员外,需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终止聘用合同的解聘人员大队不再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
七、报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14日
早上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马关县消防救援大队(逢春大道3号)
3.报名方式:
拨打电话0876-3059119报名,报名时须填写《马关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统一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3137952596@qq.com邮箱,报名表备注为“某某报名表”。
(二)资格初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单位选派专人对报名者的条件进行初步资格审查,认真核实应聘人员报名信息,确保审核公平、公正。
(三)面试
1.面试时间:由大队提前通知面试;
2.面试地点:马关县消防救援大队;
3.面试主要是了解应聘者精神面貌、语言表达、业务能力、综合分析、思维反应能力和心理素质;
4.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个人征信报告及相关证书复印件,提交1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4张,提交《马关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与招聘计划,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聘用
经面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大队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符合聘用条件的,正式聘用,如不符合条件的则解除合同。
马关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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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ynmg.gov.cn/info/2029/10335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