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街道文化站业务人员力量,我街决定向社会招聘1名街道文化站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街道文化站辅助人员1名。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修养,工作责任心强;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热爱文化工作,有较好的组织协调、群众沟通能力,熟练计算机操作技能。有文化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三、报考程序
招考流程按照现场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至5月22日(星期三),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2、报名办法:本人将报名资料送至华乐街道办事处(广州市越秀区麓苑路49号二楼)214办公室,由工作人员现场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3、报名提交资料: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招考职位信息,自行下载并填写附件《越秀区华乐街文化站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1份,并张贴小一寸证件照),现场另提交小一寸证件照1张。还需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鉴定、学位鉴定【学历鉴定、学位鉴定可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www.chsi.com.cn)获取】、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提交的复印件资料均不退回。
4、报考人员报名即视为已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并具有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方可报考,所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二)面试
1、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在越秀区信息网(www.yuexiu.gov.cn)上公布。
(三)体检、考察
面试通过后,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分顺序,按招考职位拟招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考察,考生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建议复查的考生,体检建议出具后七天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如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将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
(四)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的人选在越秀区信息网(www.yuexiu.gov.cn)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华乐街文化站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执行。
四、注意事项
在招聘工作各环节如发现考生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面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华乐街党建办具体补充解释(联系人:林小姐,联系电话:83595017)。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华乐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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