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评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区评审服务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为切实做好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思想品德与个人素质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评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评审工作人员;
招聘计划: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聘用岗位职责与义务,责任心强,能服从统一调配;
3、具有拟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资格条件
1、年龄:造价员(二级造价工程师)40周岁以下(
2、学历:造价员(二级造价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造价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放宽至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工程管理类。
4、工作经验:
(1)造价师:取得造价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且注册年限3年以上(
(2)造价员:取得造价员(二级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年限3年以上(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试用和正式聘用等环节和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并进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报名者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gzkfqcz@163.com)进行初审。不接受电话、信函、现场报名。联系人:张玉华联系电话:0797-8160035。
报名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②毕业证、学位证、专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学历证书查询结果;③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扫描件(需提供正式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凭证,或其他能证明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④手写签字版《报名表》扫描件(样式参见附件1、2);⑤“赣通码”、“行程码”扫描结果截屏(样式参见附件3);⑥签字版《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4)。
4、资格审查:审查符合条件者通知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整个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一旦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资格。
5、如成功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相应减少招聘计划,并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务公开网(www.gkdw.gov.cn)、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http://gzjkq.ganzhou.gov.cn/)等网站发布核减的招聘计划数的公告。
(二)考试
采用先笔试后面试形式。评审工作人员笔试内容为工程项目管理、项目预、结算审核及岗位所需其他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获得造价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的考生在笔试成绩的加分值为5分。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应持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试地点的,视为放弃考试。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面试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计划录用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对象。
入闱的体检人选在相应网站(同前)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负担。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可根据面试成绩排序,后续人员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是否递补由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研究决定。
(五)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网站(同前)公示5天。公示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查无实据者,履行相关程序后,由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评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为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试用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待遇按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评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七)正式聘用
1、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履行相关程序后,取消聘用。
新聘用并办理入职手续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的或经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的,可根据工作需要从该岗位公开招聘总成绩合格的人选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按程序重新确定拟聘用人选。是否递补由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党组研究决定。
2、正式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工资待遇按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评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薪酬制度执行,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
五、疫情防控
本次招聘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为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请考生认真阅读本公告和《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考生报考即视为认同并签署承诺书。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请广大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避免前往重点疫情高发地,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一)考前准备
1.考前14天起,请考生尽量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和有本土疫情地区,省内考生避免离开本省,尽量减少流动,减少去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省外考生安排好个人行程,避免因未落实疫情防控管理措施影响考试;
2.考前14天内,考生如有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
3.赴考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二)不得参加考试情况
1.考前28天内有境外(或港台地区)及考前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报告且已划定管控区域)所在县(市、区),或考前7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本土病例报告且已划定管控区域)设区市其他县(市、区)旅居史的;
2.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次)密切接触者和其他正在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
3.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中,尚在随访或健康观察期内的人员;
4.健康码显示为黄码或红码的人员;
5.所有考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
6.考前48小时内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咳痰、咽痛、腹泻、呕吐、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症状,经驻点医疗防疫人员评估后认定不适合参试人员。
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及时调整考试时间。
六、组织领导
由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组织实施。
附件: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评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评审工作人员报名表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gzjkq.ganzhou.gov.cn/jkqzf/c105057/202206/97c86250beb44c1ea852bcb3ba0540ac.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