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嘉禾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4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嘉禾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jh.gov.cn)、嘉禾县教育局网站(http://www.hnjh.gov.cn/jyj/index.htm)。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jh.gov.cn)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等条件(详见附件1)。
(1)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13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的报考人员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即1983年5月13日以后出生);
(2)具备招聘岗位相应的资格证书;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4)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所学专业填写。专业设置以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2012年)》以及增补目录作为基本依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信息表》规定的专业一致,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更名的,如更名后的专业名称符合《岗位信息表》规定的专业,视为符合报考条件。
(5)限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届、2023届、2024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已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2022届、2023届、2024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为已落实工作单位人员,不得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6)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时限内取得的,将解除聘用合同。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截至2024年8月,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微信平台预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微信平台预报名。扫描本公告末尾的二维码进入微信报名平台,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并到报名点进行现场正式报名。微信平台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至5月22日17:30止。
(2)现场正式报名。预报名后,在郴州市嘉禾县教育局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报考人员先下载《嘉禾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准确录入个人信息、打印并贴上照片后现场提交。现场报名前,如果没有进行微信平台预报名的需补填网上报名信息。
现场报名时同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有效身份证件。
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下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2012年)》以及增补目录,对应找到本人专业名称,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
2.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5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3.现场报名地点。嘉禾县体育路13号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528室),联系电话:0735-6893962。
4.领取准考证时间。具体领取时间及地点在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5.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表》上的承诺,承诺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嘉禾县教育局人事股。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4)面试最低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
(5)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5月24日在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根据招聘岗位计划要求,对报考人员相关证件材料逐一进行审核。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打印的《2024年嘉禾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并将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蓝底彩色证件照片3张(两张粘贴在报名表贴相片处,一张背面写好报考岗位和姓名粘贴在其中一张报名表右上角空白处);
(2)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带二维验证码的学籍查询信息)、学位证及相应资格、资质证;
(3)提交学信网查询的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带二维验证码的学籍查询信息),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并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查询打印的教师资格证明(资格审查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笔试成绩单或者教师资格合格证明或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均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将教师资格证原件交嘉禾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查验,逾期不予聘用)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有服务期限和试用期限的报考人员须注明服务期、试用期是否已满。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报考;
(2)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3.面试准考证的领取。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前两天持本人身份证件到嘉禾县教育局领取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及地点在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特别提示:《面试准考证》贯穿面试、体检和考察全过程,请保留到考察之后。
4.面试形式。
试教(上微型课)的形式,备课时长为30分钟,试教时长为10分钟。
如同一学段的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40名的,按抽签的方式分组进行面试。
5.面试内容。
初中音乐教师岗位为《音乐》(简谱)八年级下册(广东教育出版社、花城出版社出版)
初中心理健康教师岗位为《心理健康教育》八年级下册(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
高中日语教师岗位为普通高中教科书《日语》必修第二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9年版)
6.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未参加面试以及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对于考生拒绝回答或放弃面试,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
7.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试教成绩,采取计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本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之和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即为考生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8.成绩排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名。如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评委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当评委组评分总分仍相同的,按评委组给予考生7个评分中最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面试成绩排名在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嘉禾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举行。体检时间及要求在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且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时间为当日的17:30前完成。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结果公示。体检结果在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5.体检注意事项。体检对象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体检,免收体检对象的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嘉禾县财政承担,嘉禾县教育局负责向体检医院、吸毒史检测机构结算。复检费用由复检对象自行负担。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违反体检纪律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六)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嘉禾县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察是否合格、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嘉禾县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嘉禾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最低服务年限:新聘用教师在学校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原件。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准考证原件,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公开招聘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面试后,因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额递补,同一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最多递补2次。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的报考人员不得列为递补对象。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优惠政策
(一)新招聘的高中教师每人安排一套公租房,未安排公租房的,由县财政按每月350元/人的标准发放住房租金补贴,补贴年限为3年。
(二)对聘用的考生,由县财政按规定一次性给予交通补贴;其中对省外院校毕业的考生给予1000元交通补贴、省内院校毕业的给予500元交通补贴。
六、招聘考试服务咨询投诉电话
(一)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由嘉禾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35-6893962。
(二)招聘工作由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和嘉禾县教育局工委办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6893976。
附件:
4.考生网上报名二维码:
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嘉禾县教育局
2024年5月13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czrsj.czs.gov.cn/18281/18295/content_37335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