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引进计划实施方案》(韶府办发函[2021]9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2024年韶关市武江区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人才1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简介
韶关市武江区属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有9间,分别为武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4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沙洲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芙蓉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惠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间乡镇卫生院(龙归镇中心卫生院(武江区中医院)、重阳卫生院、江湾卫生院、西河镇卫生院),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医疗卫生人才16名,详见职位表(附件1)。
三、薪酬待遇
(一)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武江区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人员的薪酬待遇。
(二)根据《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对符合相应条件的聘用人员,经中共韶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为“青年人才”后,给予相应的政策待遇:
1.博士研究生人才津贴30万元,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发放。
2.硕士研究生人才津贴15万元,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发放。
四、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6.武江区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网络报名: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须提供的报名材料:
(1)《韶关市武江区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附上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打印并经本人签名后的扫描件。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成绩单等扫描件。
(3)定向生、委培生须出具所在院校和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以上报名材料均须原件彩色扫描以PDF格式上传,同一个证件材料如有多页请扫描于同一份PDF文件中。请务必保证上传材料清晰可见。报名材料不齐全或格式不正确的,报名资格初审将不通过。报名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考核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武江区人社局全面指导,武江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医疗卫生类)。
(2)考试时间及地点将在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wjq.gov.cn/)另行公告。
(3)报考人员凭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证件不齐者取消考试资格)。笔试以100分为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武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wjq.gov.cn/)公布,考生自行到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4)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由高到低排序,按每个招聘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
笔试后,对进入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提交审核资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武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wjq.gov.cn/)的相关公告)。复审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在网络报名中上传虚假报名资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对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将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凭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2)面试按照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分析、言语表达、求职动机以及胜任岗位工作所具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达不到合格分数线不聘用。
4.最终成绩
最终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分数(占50%)+面试分数(占5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如同一岗位考生最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学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学历仍然相同的,按职称高低确定名次。
最终成绩及进入体检名单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wjq.gov.cn/)发布。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最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wjq.gov.cn/)公告。
2.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武江区卫生健康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进行。如遇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放弃考察的,按最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
体检与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wjq.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2.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者,从接到聘用通知起30个工作日内,必须按规定办好所有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的按弃权处理,所空缺名额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原则上递补对象必须从接到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好所有手续。
(2)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需在武江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5年以上(不含规培期和半年以上外派培训)。
本公告由武江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1—8739613。
韶关市武江区卫生健康局
附件1:2024年韶关市武江区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岗位.xls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sgwjq.gov.cn/gkmlpt/content/2/2631/mpost_2631528.html#5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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