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研究院是由中共临沂市委编委批复、在临沂市社科联机关加挂牌子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下设正科级单位荀子文化研究所。根据工作需要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3名急需紧缺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的范围和条件
(一)引进范围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3.年龄条件见附件1。
4.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5.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6.在职人员应聘须上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档案履历清晰,无存疑问题。
7.以下人员不得引进: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引进岗位和计划
引进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荀子研究院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计划》(附件1)。
三、引进程序和方法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报名人员认真阅读引进公告,在规定时间内采取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填写《荀子研究院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邮件主题及《报名登记表》均以“报名岗位”+“姓名”+“身份证号码”格式命名。
电子邮箱:lysskl@ly.shandong.cn(“lysskl”为“临沂市社科联”首字母,“ly”为“临沂”首字母)
报名人员有恶意填报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查的,由报名人员承担相应后果。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现场审查方式。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荀子研究院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附件3)原件各1份,请登录临沂市社科联网站(http://www.ymsk.cn/)下载打印。
(2)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1寸照片2张。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名登记表》须加盖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印章。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有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的证明。
(5)报考需要研究成果的岗位,需提供《研究成果登记表》(附件4)并加盖公章;副高级以上职称需提供相应职称证明。
(6)按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在下发资格审查通知中明确)。
报名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根据人才引进岗位(理论研究A、理论研究B,见附件1)确定考试内容与方法。
(一)理论研究A
1.笔试。考试内容为引进岗位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合格分数线。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核减招录人数并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临沂市社科联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理论研究B
面谈。采取自我陈述、查看研究成果、面谈交流的方式进行,对个人素质、知识、岗位匹配和能力进行综合评价。
报考人员面谈考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谈成绩按规定程序在临沂市社科联网站向社会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1.考察人选确定后,由临沂市社科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引进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引进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2.体检由临沂市社科联具体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对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引进处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对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的岗位空缺,分岗位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予以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引进人员,在临沂市社科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由临沂市社科联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市委组织部备案,按程序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工资、社会保险、档案等相关手续。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1.对违反此次引进考试纪律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引进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引进人员在引进期间要及时了解临沂市社科联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引进的,责任自负。
3.本次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在招聘组织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临沂市社科联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5.本公告由临沂市社科联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39-8312715(中共临沂市委组织部)
0539-8606109(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539-8727630(临沂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临沂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附件2:荀子研究院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4:研究成果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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