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保障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庭审、押解、机关安保等工作的安全有序开展,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人数
本次招录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4名,要求男性3名、女性1名。
二、招录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年龄计算截至
(四)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单侧裸眼视力在4.8以上,男性身高在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5厘米以上;
(五)学历要求: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放宽至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六)体能测试项目:
1.男子
2.男子俯卧撑,26次/1分钟;女子仰卧起坐,22次/1分钟;
(七)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或中共党员优先录用;
(八)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人民警察职位标准执行,政审考察内容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标准及要求执行。
三、招录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流程包括:报名、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公示、政审、录用等。
四、薪资待遇
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薪资待遇参照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
五、报名方式(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可以采取现场或网上报名的形式。应聘人员应当确保填写在报名登记表中的信息和提交的其它报名材料真实准确。
1.报名时间:
2.现场报名地点:
鹰潭市月湖区胜利东路89号
3.网上报名邮箱:
1018525543@qq.com
4.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报名表(详见附件);
②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本人页)、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5.联系方式:0701-6223636
17370157306(占女士)
附件下载1:报名登记表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ytrlzyw.com/art/ArticleShow_160784.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