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我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曲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心理素质;
(六)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曲阜市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实行总量控制管理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应于报名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曲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
查询时间:
报名网站:登陆“孔子故里·中国曲阜网(http://www.qufu.gov.cn)”的“部门导航”→“市卫生健康局”,选择“通知公告”专栏,点击“2024年曲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考生入口”。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与咨询电话联系。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
招聘单位根据报名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在曲阜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现场进行。招聘单位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招聘单位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由曲阜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只考一场,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中医、护理、药学四类分别命题。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曲阜市卫生健康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由曲阜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曲阜市卫生健康局统一公布。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体检先后顺序由曲阜市卫生健康局结合实际确定,并等额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曲阜市卫生健康局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曲阜市卫生健康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曲阜市卫生健康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应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由曲阜市卫生健康局发放《聘用通知书》,应聘其他单位的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曲阜市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凭《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的公立医院备案制工作人员纳入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实名制管理。
七、其他
1、此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简章、公示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3、此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咨询电话:
曲阜市卫生健康局:0537-4893417
曲阜市人民医院:0537-6657061
曲阜市中医院:0537-4495318
曲阜市精神病防治院:0537-7355901
曲阜市口腔医院:0537-4411178
附件:
附件12024年曲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2024年曲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应聘须知.doc
曲阜市卫生健康局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qufu.gov.cn/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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