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强校战略,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等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4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0人,专职辅导员(管理岗位)10人,党政管理人员10人。招聘公告详见学校人才招聘网站:https://rsc.lzpuvt.edu.cn/741/list.htm。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往届毕业生为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见《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岗位列表》。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国(境)外相近专业、专业硕士、高校自设专业由学校研究审定后纳入招聘范围。
4.应聘人员须在
5.身心健康,品行良好,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善于与人沟通合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嫌犯罪采取强制措施的。
(2)在校期间受过处分且未过处分期的。
(3)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有篡改、伪造人事档案材料等情况的。
(6)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7)有师德失范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
序号 |
岗位类别等级 |
岗位代码 |
具体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招聘条件 |
||
招聘专业 |
学历 |
其他条件 |
|||||
1 |
专技12级 |
Z202401 |
专任教师 |
2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2 |
专技12级 |
Z202402 |
专任教师 |
3 |
材料与化工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3 |
专技12级 |
Z202403 |
专任教师 |
1 |
智能科学与技术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4 |
专技12级 |
Z202404 |
专任教师 |
2 |
国际商务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5 |
专技12级 |
Z202405 |
专任教师 |
1 |
工商管理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6 |
专技12级 |
Z202406 |
专任教师 |
1 |
应用经济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7 |
专技12级 |
Z202407 |
专任教师 |
2 |
设计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8 |
专技12级 |
Z202408 |
专任教师 |
1 |
戏剧与影视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9 |
专技12级 |
Z202409 |
专任教师 |
1 |
英语语言文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10 |
专技12级 |
Z202410 |
专任教师 |
1 |
英语口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11 |
专技12级 |
Z202411 |
专任教师 |
1 |
国际中文教育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12 |
专技12级 |
Z202412 |
专任教师 |
1 |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13 |
专技12级 |
Z202413 |
专任教师 |
2 |
能源动力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14 |
专技12级 |
Z202414 |
专任教师 |
1 |
民族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15 |
管理9级 |
F202401 |
专职辅导员 |
7 |
专业不限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学生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 2.须入住男生公寓; 3.工作地点:新区校区、白银校区。 |
16 |
管理9级 |
F202402 |
专职辅导员 |
3 |
专业不限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学生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 2.须入住女生公寓; 3.工作地点:新区校区、白银校区。 |
17 |
管理9级 |
G202401 |
管理人员 |
1 |
中共党史党建学 |
硕士研究 生及以上 |
|
18 |
管理9级 |
G202402 |
管理人员 |
1 |
行政管理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19 |
管理9级 |
G202403 |
管理人员 |
1 |
工程管理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20 |
管理9级 |
G202404 |
管理人员 |
1 |
土木工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21 |
管理9级 |
G202405 |
管理人员 |
1 |
高等教育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22 |
管理9级 |
620240 |
管理人员 |
1 |
职业技术教育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23 |
管理9级 |
G202407 |
管理人员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24 |
管理9级 |
G202408 |
管理人员 |
1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硕士研究 生及以上 |
|
25 |
管理9级 |
G202409 |
管理人员 |
1 |
建筑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26 |
管理9级 |
G202410 |
管理人员 |
1 |
档案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络报名。报名时间
报名申请一经提交并审查通过后,不可更改,请应聘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提交的报名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提供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资格初审。学校人事处初审报名者资格,符合相应岗位基本条件者,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应聘者可在
3.资格复审。
(1)时间:
(2)地点: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东校区(兰州市西固区先锋路街道山丹街1号)综合服务楼二楼。
(3)资格复审需携带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彩色近照两张(蓝底),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②各类证书复印件一份(包括毕业证和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应届毕业生凭所在院校证明报名;③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应聘报考的证明及所在工作岗位说明(原件)。④需提供党员及学生干部经历材料的由个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材料(原件)。⑤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注:资格复审阶段考生提供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政治面貌证明、学生干部经历证明、诚信承诺书需上交原件且不予退还。
学校人事处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现场复审确认,对信息真实、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笔试前1天由学校发放准考证。
4.缴费。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现场缴纳报名费150元(依照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文件规定)。
(二)心理测试
采用网络测试的方法,对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行心理品质测试,不计入总成绩、不予公布,只作为应聘者心理素质达标参考,未能按要求参加人员视为自主放弃,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三)笔试和面试
应聘人员须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40%。
1.笔试。时间为
笔试内容:辅导员岗位考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和从事高校辅导员工作相应的知识。党政管理岗位考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和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和招聘专业相关的专业知识。
2.面试。时间为
(1)辅导员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的主要内容包括辅导员工作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文件、思政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内容。每人不超过20分钟。
(2)党政管理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的主要内容包括行政管理工作相关的知识、政策文件、思政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内容。每人不超过20分钟。
(3)专业技术岗位面试分两部分,即综合素质测试和专业能力评价,各占面试成绩50%。综合素质测试主要采取审查研究成果、现场提问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理论修养、师德师风、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思政素质、科研能力等。每人不超过30分钟。专业能力评价主要考核应聘者对教学内容的掌握、教学方法的运用、教学组织能力、创新意识和教师基本功,考生可自选报考专业的专业核心课程,提前准备(45分钟)的内容进行讲授,前言、概论、概述、绪论等除外,板书和PPT相结合。
注:笔试、面试不足开考比例的,划定70分的最低控制线,笔试或面试环节有一项低于70分,不予录用。
3.总成绩确定及公布。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二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优先,笔试成绩、总成绩都相同时,采用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面试成绩、总成绩在学校人才招聘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察、公示及备案
1.体检。体检人员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等额确定。学校统一组织到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采取调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体检合格人员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对有工作经历者须到其原单位考察;对国(境)外留学人员,要与相关部门协调,考察其在国(境)外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
3.确定拟聘人员。学校根据考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报学校会议审定。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因体检、考察环节中有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未达到笔试、面试最低分数控制线者不得递补。
4.公示。学校将确定的拟聘任人员名单在学校人才招聘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5.备案。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会议研究确定后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
(五)审批和聘用
1.审批。学校为备案通过的拟聘人员办理审批手续。规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不予审批聘用。
2.聘用。对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学校按照程序办理入编、聘用手续,聘用后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转移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4.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在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反映。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以及有其他影响情形的岗位。具体回避情形请查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学校人事处咨询电话:0931-7941011/7941425/7941337(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监督电话:0931-7941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