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青少年宫隶属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是海曙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重要阵地。多年来,青少年宫的各项事业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先进少年宫,全国流动少年宫先进单位,浙江省示范(一级)青少年宫,浙江省校外教育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因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特向社会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声乐、书法、舞蹈、视觉设计、电子键盘、小提琴等不同乐器
二、基本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校外教育事业;
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修养、专业业务能力、组织策划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专业能力强、基本功扎实,具备一定教学经验者可优先考虑;
6.学历为本科以上,宁波户口者优先。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流程
1.招聘流程:投递简历-审核简历-初选确定-面试(含专业测试)-招聘录用;
2.工作周期:一般为投递至日起一个月内确定。
3.报名时间:2022年6月7日-6月26日
4.报名方式:邮箱报名--邮箱发送地址:1207783774@qq.com,邮件主题(姓名+岗位)
5.报名所需材料:《海曙区青少年宫应聘资格登记表》(附近期免冠一寸照)、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等招聘岗位所需证件电子版,《海曙区青少年宫应聘资格登记表》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6.咨询电话:18006707151陈老师(同微信)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含专业测试)
面试主要测试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根据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考察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包括政审和现实表现考察,考察结果不合格者淘汰。
(五)体检
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六)录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说明事项
1.新录用教师有两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满经过评审考核转正式后方可进入月绩效考核与年度绩效考核,如试用期未通过将延长试用期或停止聘用。
2.工作内容包括:专业课教学(时间基本在双休日)、参与单位各类公益性活动、培训项目管理、专业学习培训等。
3.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聘用起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不予继续聘用。
4.本次招聘委托乐荐人力资源公司代理,包括招聘公告发布、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组织招聘考核、评委邀请、面试笔试成绩核算、录用名单公示及体检、录用等事项。
附:同时招募以上专业学科的兼职校外辅导员,专业活动辅导员志愿者。有意者可咨询电话:87222346,并提交个人简历到指定邮箱:99070292@qq.com。
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http://news.nbrc.com.cn/sydw/202206/W020220621392884846365.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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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青少年宫应聘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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