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特委托昆明市盘龙区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人员一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财务科相关工作岗位。
(一)招聘方式
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二)用工方式
1.用工方式:劳务派遣。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
2.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退回派遣公司,同时解除劳动合同;
3.派遣人员考核及退回派遣公司等人事管理事项,按照用人单位相关人事管理制度执行。派遣人员可以提出辞职,但须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
(三)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试用期及期满考核合格后工资待遇为5000元/月(含基本工资、季(年)绩效工资、单位及个人部分五险一金)。
(四)工作地点
北京路481号盘龙区水务局。
(五)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原则上为标准工时制,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以工作实际及政府相关规定执行和调整。
二、招聘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1人。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有事业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倾听能力,反应敏捷、口齿清楚、谈吐礼貌,有亲和力。普通话熟练、发音标准,能熟练操作电脑,熟悉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文字录入熟练;
4.条件要求:性别不限。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会计类相关专业,年龄36周岁以下;
5.具有财务会计相关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2.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辅助性岗位工作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6日至5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昆明市盘龙区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205号霖岚国际广场A座3楼3-1室),电话:0871-65112727。
2.报名所需材料
(1)应聘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
(2)个人简历1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报名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应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各1份(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
(4)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原件)。
(二)资格审查通过后采取考核考察、综合面试的方式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纪律与监督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可以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如发现弄虚作假等,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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