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邮电大学是由陕西省人民政府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建院校,坐落于历史名城西安南郊文化区,是一所以工为主,以信息科学技术为特色,工、管、理、经、文、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在西北地区布局的唯一一所邮电通信类高等学校、陕西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陕西省“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
根据西安邮电大学2024年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3人(博士),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拥护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热爱辅导员工作,关心关爱学生,品德优秀,仪表端正,口齿清晰,身心健康。
4.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文字语言表达能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5.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或兼职辅导员、班主任经历。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综合考察、心理测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1、报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符合条件者可按要求将有关材料电子版发送到西安邮电大学人事处邮箱: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邮件主题:姓名+应聘专职辅导员(博士)。附件材料应包括个人简历、已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党员身份证明、所在院校或工作单位开具的思想道德鉴定、学术成果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可先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到校面试时需核查原件。
2、综合考核及思想政治考察
综合考核采取面试或考察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专职辅导员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录用
学校按程序确定录用人选,并在学校招聘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
三、管理方式及待遇
博士按事业编制管理。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各项应聘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拟聘用人员须在学校要求的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逾期未报到的,将不再保留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西安邮电大学人事处(行政办公楼304办公室)
邮编:710121
联系人:董老师、田老师
联系电话:029-88166155
西安邮电大学人事处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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