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发展需要,衢州仲裁委员会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衢州仲裁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于1999年6月经市政府批准设立的民商事仲裁机构,现有综合部、审理一部、审理二部、调解部四个内设机构。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2个岗位共2人。分别为审理一部工作人员1名,审理二部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需符合招聘计划表的相关要求。
(三)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责任心,吃苦耐劳、踏实肯干,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其他不宜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4.热爱仲裁事业,对推动仲裁事业发展有深入思考和独特见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相应条件,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6.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4年5月20日及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时间、户籍等相关年限要求均计算至公告当天日期(即2024年5月20日)。
(四)岗位待遇
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年度薪酬福利按照衢州仲裁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薪酬福利水平按规定的增长机制调整。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严格遵循德才兼备、公开公正、平等竞争、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至5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衢州市柯城区花园东大道199号衢州市政务服务中心A座三层衢州仲裁委员会321办公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材料:
(1)《2024年衢州仲裁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粘贴一寸免冠近照)(附件2);
(2)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录取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4)大学英语六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其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等级调解员证书。
(6)确有特殊原因无法本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受委托人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附件3)。
5.联系人:金子惜0570-3899033。
(二)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4年5月31日下午17:00。审核合格的发放笔试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6月4日-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领取地点为衢州市柯城区花园东大道199号衢州市政务服务中心A座三层衢州仲裁委员会321办公室,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各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因考生个人原因(报名表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未达开考比例的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未重新报名等各类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需持笔试准考证(纸质原件)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笔试不指定专门复习用书。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入围面试。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或缺考的或笔试分数为零分的,不得入围面试。
2.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形式,考察应试者的综合能力以及与应聘岗位的匹配度。面试报考人员须按面试通知书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采用笔试+面试考试形式的岗位,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考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为不合格的,该岗位可依次递补。
考察参考公务员考察有关规定和操作程序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考察阶段本人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递补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录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在“衢州人才网”网站和“衢州仲裁委员会”网站公示3日。
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在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应解聘的其他情形。
四、纪律、监督、咨询和其他
1.本次招聘过程所有信息均在“衢州人才网”网站和“衢州仲裁委员会”网站上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报考期间报考人员须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衢州市司法局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0-3085212(机关纪委)
3.本次招聘工作具体咨询电话:0570-3899033。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4.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整个招聘过程中,要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附件:
衢州仲裁委员会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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