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所需条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
二、招聘人数:1至2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和团队协作精神,勇于创新,乐于奉献。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为法学类或中文、经济类等,有一定的文字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水平。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以下。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曾被开除党籍、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父母及配偶被列为失信人员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待遇
(一)薪资报酬: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3000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试用期过后3300元(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二)福利待遇:缴纳社会各项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五、报名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截止到
联系地址:新余市渝水区竹山路298号三楼新余仲裁委员会。
联系人:周平芳,电话0790一6449705。1887028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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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rcw.xinyu.gov.cn/article/id/48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