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教育事业的高位均衡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连云港市教育局决定为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开发区分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骨干教师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开发区分校2024年公开招聘编制内骨干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v.cn)、连云港教育网(http://jyj.lyg.gov.cn)查询、下载。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品行。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
(三)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并审核。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连云港市教育局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四)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五)具备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六)资格条件中工作年限指周年,截止时间计算到
(七)本次公开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及连云港市教育局负责。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在报名平台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各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明等附件材料。
报名网址: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市教育系统”入口(http://222.189.10.7:8082,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访问)。
1.报名时间:
2.资格初审时间: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5.缴费确认时间: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拨打相关岗位政策咨询电话,政策咨询电话见《岗位表》。
网报技术咨询电话:0518-85822179、0518-85822152(受理涉及网报平台使用、打印准考证等技术保障问题)。
(二)网上确认
1.招聘单位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初审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联系方式见《岗位表》。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费9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连云港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23号403室)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进行报名确认、缴纳报名费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三)开考比例
各岗位的开考比例均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部分紧缺、层次要求较高等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急需岗位,由招聘单位申请,经连云港市教育局同意,报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各岗位开考情况将在连云港教育网公布。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连云港教育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如报考者虚报、瞒报、漏报在读学习经历或具体学习形式,影响招聘单位资格审核的,将取消报考资格、终止聘用程序或取消聘用;
2.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面试、试讲的形式进行。面试、试讲均由连云港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综合素质及岗位适应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连云港市教育局负责。
1.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在3:1范围内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通过资格复审方可进入试讲。
3.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面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试讲资格,如有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试讲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连云港市教育局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教育网公布。
(四)试讲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入围试讲,试讲主要评测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综合能力。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试讲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试讲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试讲成绩×100%。总成绩及排名将于试讲结束后在连云港教育网统一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由连云港市教育局对成绩相同人员组织加试,加试办法另定。考察体检由连云港市教育局负责,考察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考试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经连云港市教育局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连云港市教育局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5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八、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九、监督和举报
1.连云港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十纪检监察组对连云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5822127。
2.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5687197。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开发区分校2024年公开招聘编制内骨干教师岗位表.xlsx
连云港市教育局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lyg.gov.cn/zglygzfmhwz/zkzppxxx/content/b92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