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24年苏州太仓市教育局下属学校补充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2024年苏州太仓市教育局下属学校补充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普通高校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四)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无教师资格证者须于
(五)《岗位表》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3)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资料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
http://jszp.tceduyun.cn:9880/syeduzksitepro/actions/home。
1.报名、资料上传:
2.资格初审:
3.陈述申辩:
4.对初审异议处理:
5.缴费确认:
(二)注意事项
1.按岗招聘。本次招聘岗位见《岗位表》。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选定岗位后,通过资格审核者,其考试在该岗位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
2.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并对照《岗位表》的要求,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确保在信息采集时间截止前提交报考信息,因自身原因或个人网络问题未成功提交报考信息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考生上传的材料将作为资格初审的主要依据,证书材料扫描或拍照成电子图片后上传报名系统,单个文件大小限制在2MB以下(个人近期电子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130X170像素,jpg格式,大小为25KB以下),要求清晰、位正。上传的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内容一致。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材料主要包括:
(1)2024年毕业生须上传:本人①身份证;②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④空白就业协议书;⑤研究生学历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⑥教师资格证或《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或证明。
(2)目前仍未落实工作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上传:本人①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④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及未就业承诺;⑤研究生学历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⑥教师资格证或《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或证明。
(3)国(境)外学历人员须上传:本人①身份证;②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人员提供入学通知书);③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④研究生学历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⑤教师资格证或《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⑥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或证明。
(4)其他人员须上传:本人①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③教师资格证或《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④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或证明。
4.本次招聘开考比例见《岗位表》。资格初审通过不可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
5.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招聘考试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核形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初定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拟任招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3.笔试总分及合格分数线:笔试总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笔试设合格分数线,招聘岗位笔试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招聘岗位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时以该平均分作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
参加笔试的考生可于
(二)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1.资格复审时间: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对外公布。请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及时关注太仓教育信息网发布的相关信息。
2.资格复审材料: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与网上报名材料一致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自行打印报名表1份,并签字确认)。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无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提交《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
(3)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获国(境)外学历者,须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3.领取面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缴纳面试费100元/人,并领取面试准考证。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陈述申辩。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及形式:面试以模拟课堂教学为主,重点考察拟任岗位需要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3.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和总成绩都相同的,组织加试(笔试),取加试成绩高者)。
笔试成绩、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太仓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
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体检、选岗和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选岗或不服从选岗工作安排的,取消录用资格。选岗工作结束后,不再组织递补人员选岗,由招聘单位直接安排同学段岗位。
对体检合格且完成选岗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对不符合《公告》规定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仓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提供本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并将本人档案转到太仓市教育局。如与其他事业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县管校聘”的管理模式,自觉服从统筹调配,并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凡在约定时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3531142。
九、解释
本《公告》由太仓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53531169。
附件:2024年苏州太仓市教育局下属学校补充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太仓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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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hrss.suzhou.gov.cn/jsszhrss/gsgg/202405/9cef55906e584b87826198e41512b71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