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结合学校事业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是一所由眉山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是全国和四川省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四川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四川省“双高”培育建设学校。学校地处东坡故里—千载诗书城四川省眉山市,距省会成都
二、招聘名额
本次为编制外招聘,招聘名额为36名,具体岗位详见《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5月公开考核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具有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本次招聘年龄、工作经历、学历学位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职人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报名人员登陆眉山职业技术学院人事招聘专网(http://ops.msvtc.net:51191/rsApplicant/form.jhtml?tdsourcetag=s_pcqq_aiomsg)填写应聘简历,并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等电子版作为附件上传。附件主题命名格式为:XX应聘XXX岗位(岗位代码)。
(二)资格审查。学校将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筛选,主要根据应聘者的就读专业、学历学位、工作(学习)业绩、现实表现等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进行综合研判,择优按照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并以电话形式通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
因应聘者手机、固定电话等通讯方式不畅通,导致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眉山职业技术院2024年5月公开考核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附上一寸标准照)、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等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眉山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306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核资格。
(三)考核方式
此次招聘所有岗位考核均为综合考核。考核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主要考查应聘者事业心责任感、专业能力、职业道德、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根据考核情况,考核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各岗位录取名额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可调剂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各岗位的招聘条件不变),拟聘人选可以少于公告发布的招聘名额。
五、心理测试
考核前资格审查时,须同时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不向社会公布),通过测试者方能参加综合考核。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及标准
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情况,研究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由医院收取)。
(二)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
体检由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在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msvtc.edu.cn)上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并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复检及递补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由学校研究是否递补,若需递补,则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员。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习表现、社会信用记录、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通过查阅档案等方式复核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由学校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研究是否递补人员,递补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员。
八、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及教职员工准入查询结果,在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面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由学校研究是否递补人员。
九、审核和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入职手续并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等,取消聘用。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十、待遇
根据本人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等级)及工作业绩等情况,转正后参照同职级的编内人员确定基本工资,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工会相关福利待遇。
十一、特别提示
(一)因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如因错填、漏填等情况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及编外聘用管理始终,如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实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责任自负。
(三)请报考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联系我校组织人事部。因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此次招聘我校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等。
十二、本公告由眉山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刘老师028-38509183(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监督电话: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028-38025831
学校地址:眉山市眉州大道岷东段5号
学校网址:https://www.msvtc.edu.cn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
附件1: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5月公开考核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招聘名额 |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
其他要求 |
|||
学历学位 |
年龄 |
学科或专业 |
岗位职责 |
|||||
1 |
专任教师 |
20240501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职称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
微生物学、生物化工、发酵工程、生物医药工程、生物工程、医药工程、制药工程、生物与医药等相关专业 |
承担化工生物技术专业建设、课程教学与管理等工作 |
1.具有企业实践工作经验者优先; |
2 |
专任教师 |
20240502 |
5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职称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
|
承担应用化工技术专业建设、课程教学与管理等工作 |
1.本科专业为化学工程与工艺等相关化工类专业优先; |
3 |
专任教师 |
20240503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职称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
化工过程机械、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化工装备与控制工程、动力工程、仪器仪表工程等相关专业 |
承担应用化工技术专业建设、课程教学与管理等工作 |
1.具有化工类企业生产一线实践工作经验丰富者优先; |
4 |
专任教师 |
20240504 |
3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职称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
化学类、化学工程与技术类、材料与化工类、应用化学、工业催化、轻工技术与工程等相关专业 |
承担精细化工技术专业建设、课程教学与管理等工作 |
1.本科专业为涂料工程、精细化工、香料香精技术与工程、化妆品技术与工程优先;研究生为精细化工方向优先; |
5 |
专任教师 |
20240505 |
3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职称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
材料科学与工程类、材料与化工类、材料工程等相关专业 |
承担新能源材料技术专业建设、课程教学与管理等工作 |
1.本科专业为新能源材料与器件、能源与动力工程或研究生专业研究方向为锂电池的开发与研究、晶硅太阳能电池的开发与研究优先; |
6 |
专任教师 |
20240506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职称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
化学类、仪器科学与技术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药学类、学科教育(化学)、制药工程等相关专业 |
承担分析检验技术专业建设、课程教学与管理等工作 |
1.具有企业实践工作经验丰富者优先; |
7 |
专任教师 |
20240507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30 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等相关专业 |
承担思想政治理论公共课教学、课程建设及科研等相关工作 |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
8 |
专任教师 |
20240508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职称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等相关专业 |
能承担信息技术类公共基础课程及程序设计、交互设计、网页设计、三维动画制作技术等数字媒体技术类课程的教学工作等。 |
1.本科专业为数字媒体技术优先; |
9 |
专任教师 |
20240509 |
3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
机械工程类、职业技术教育(加工制造类)、智能制造技术、机器人工程等相关专业 |
承担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群专业课程理实一体化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
1.有企业工作经历或高校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 |
10 |
专任教师 |
20240510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
烹饪与营养教育等相关专业 |
承担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相关课程及专业建设、教科研等工作。 |
1.具备烹饪专业相关的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
11 |
实训教师 |
20240511 |
5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职称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
化学类、仪器科学与技术类、材料科学与工程类、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化学工程与技术类、轻工技术与工程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类、材料与化工类、资源与环境类、生物与医药类、林学、森林保护学等相关专业 |
从事相关专业实验室建设、管理,协助开展实验实训相关工作 |
1.有实验室相关管理工作或企业实践工作经验者优先; |
12 |
实训教师 |
20240512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
农业类(食品加工与安全方向)等相关专业 |
承担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现代农业技术专业等实训室实训与管理等工作。 |
1.研究方向为食品加工与安全; |
13 |
辅导员 |
20240513 |
4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职称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
化学类、仪器科学与技术类、材料科学与工程类、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化学工程与技术类、轻工技术与工程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类、材料与化工类、资源与环境类、生物与医药类、林学、森林保护学等相关专业 |
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日常事务管理、学生活动等相关工作。 |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
14 |
辅导员 |
20240514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职称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
国际中文教育类、外国语言文学类、翻译类、汉语国际教育等相关专业 |
从事新能源、新材料专业类国际留学生专班的日常管理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
15 |
辅导员 |
20240515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职称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
作物学类、园艺学类、植物保护类、畜牧学类、兽医学类、农业类、兽医类、食品与营养类等相关专业 |
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日常事务管理、学生活动等相关工作。 |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
16 |
网络安全管理员 |
20240516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网络空间安全类等相关专业 |
负责学校网络系统运行状态监视,网络安全策略的制定和实施,确保校园网络环境安全,校园网络服务的安全可靠。 |
1.熟悉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了解主流网络安全产品和技术; |
注:1.本表各岗位相关的其他条件及要求请见本公告正文;2.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和毕业证所载学位和学历及专业名称,须完全符合其所报岗位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