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平阳县委党校(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平阳分校)2024年引进2名紧缺急需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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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优化中共平阳县委党校(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平阳分校)师资队伍结构,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中共浙江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浙江行政学院)、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加强全省市县党校师资队伍建设八项措施>的通知》(浙党校发[2022]1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紧缺急需人才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中共平阳县委党校创办于1951年,是中共平阳县委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201812月获批成为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分校。近年来,中共平阳县委党校(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平阳分校)秉持政治建校、红色立校、担当兴校、从严治校的办学理念,对标服务全省、辐射周边、面向全国的红色教育高地的目标定位,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连续两届荣获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成绩突出集体,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县年度考绩优秀单位,2023年首批创成全省标杆引领类县级党校。

二、引进计划

单位名称

岗位

类别

招聘

岗位

专业要求

学历层次

招聘

计划数

人员性质

中共平阳县委党校(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平阳分校)

专业

技术

教师

一级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学、政治学

二级学科:马克思主义哲学、区域经济学、政治经济学、产业经济学、社会学、中国近现代史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2

全额事业

三、引进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含定向委培、国(境)外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在职硕博,本科阶段不包括专升本。

2.年龄要求199411日以后出生。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4.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团队合作意识强。

5.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有志于从事党校教科研工作,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和较强的教科研能力。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参与邪教组织。

8.202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须在20247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对专业条件的要求,由中共平阳县委党校(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平阳分校)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附件1)、《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2)自主认定。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学校证明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中共平阳县委党校(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平阳分校)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平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国(境)外高校的硕士研究生、专科起点本科毕业生、本科阶段为非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能报考。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引进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65日至2024611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

报名人员于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压缩文件命名为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发送至报名邮箱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邮件发送后请电话联系确认接收情况,若出现技术原因,报名受阻,也请及时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577-63709376周老师;0577-58190106姜老师;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3.报名所需材料:

1)《中共平阳县委党校(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平阳分校)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3),(请下载填写后提交word电子稿及含有本人手写签名和免冠近期彩照的扫描件),二寸免冠近期彩照(电子版)。

22024年应届生提供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校盖章)、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以及原已取得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其他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

3)能反映个人研究方向的主要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论文、五年内有以个人名义或者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文章、主持参加的课题、获得重要奖项等。

4)平阳县外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参加本次招考的书面意见(附件4)。

以上材料请按序编号打包发送。

(二)资格初审

按报名条件要求,中共平阳县委党校(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平阳分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电子邮件将审查结果反馈给报名人员。

(三)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考核前需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报名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考核环节,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面试。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组织考试

本次引进人才,由中共平阳县委党校(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平阳分校)按照引进人才有关规定和备案后的方案组织实施。根据报名情况视情组织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采取面试(试讲)和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试讲)和面谈两个单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均为70分,各单项成绩低于70分的,不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试讲)成绩高于70分的从高分到低分1:5入围下一环节(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入围)。总成绩=面试(试讲)成绩*60%+面谈成绩*40%,满分100分,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录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1.面试(试讲):采用现场备课、讲课形式,重点考察备课、讲课能力等。

2.面谈:主要测试和了解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度。

(五)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中共平阳县委党校(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平阳分校)负责实施。

体检、考察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察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递补人员考核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分)。

(六)公示、聘用、递补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平阳人才网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考生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办理相关手续,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时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或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相应岗位不再另行递补。

五、其他说明

(一)此次人才引进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平阳人才网(https://www.pyxrc.com)发布,供报考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招聘过程将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在招聘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相符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对于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进行报考;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四)报考时所使用的学历学位需相对应。

(五)办理聘用手续前,考生需将个人档案转入平阳县人才市场管理中心,逾期未转入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正式工作人员,在平阳县最低服务期年限为5年。

(七)引才政策:此次引进的研究生享受我县相应的引进人才优惠政策(附件5),具体相关待遇以平阳县最新人才政策为准。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中共平阳县委党校(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平阳分校)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平阳县纪委县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平阳县委党校(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平阳分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7-637093760577-58190106

联系地址:浙江省平阳县昆阳镇横阳西路266

附件1-5.docx

中共平阳县委党校(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平阳分校)

2024524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zjdx.gov.cn/art/2024/5/24/art_1229656576_604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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