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共长汀县委党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教学助理一名。现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教学助理人员1名,主要协助培训处做好外培带班等工作。
二、资格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善于学习,品行端正,遵守纪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男女不限,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在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必须在
4.需具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组织考察或背景调查、体检、研究公示等步骤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地点: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联系电话:0597-6836638、6836022。
3.报名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中共长汀县委党校公开招聘编外教学助理报名表》1份(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
(3)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近期免冠照片1张;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组织对照任职资格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原则上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比例需达1:3,未达到时,需由用人单位研究是否开考。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报考人员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组织考试
本次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临场应变、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等情况。如果报名人数超过30人,则加试实操考试。实操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方面的能力。根据实操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在面试前3天弃权面试的,产生的空额可以按实操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人员于面试当天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超过规定时间未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分数按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确定。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组织考察
按拟聘用人员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如参加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根据体检结果,由中共长汀县委党校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确定人选有无违法犯罪、有无违反综治、银行征信问题及个人综合表现。
(五)公示
经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长汀人力资源网(http://www.ctrlzy.net/)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对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人员,一经发现,用人单位有权不予聘用。
(六)聘用及待遇
1.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聘用人员与长汀县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长汀县劳务派遣公司到中共长汀县委党校工作,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1年,期满后可续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待遇:
①工资待遇。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每月基本工资2000元+电话补贴200元+带班出勤补贴每天100元(不论县内县外)。正式聘用后,每月基本工资为2500元,每满一年再加工龄津贴100元,其他待遇与试用期保持不变。
②由党校办理“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住房公积金)并负责单位缴纳部分。
③加入党校工会会员,享受工会会员相关待遇。
3.由中共长汀县委党校对录用人员统一培训、考核、管理,中共长汀县委党校开展年度考核。
中共长汀县委党校
长汀县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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