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属温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系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财政全额拨款。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古专业人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素养;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技能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六)与招聘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二、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考古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我局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3]3号);研究生专业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22]15号)、《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请将相关资料发送至邮箱,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特别提醒:发邮箱时主题栏必须以“招聘岗位名称+姓名”的格式注明。
3.所需材料:报考人员需填写《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古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务(职称)证明材料、荣誉证书、代表性论文(成果)等,具备考古发掘项目负责人资质的请提供资质证明材料。上述报名材料均为扫描件,原件在面谈时予以现场审验。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由温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按照招聘条件和相关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报名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弄虚作假的,取消招聘资格。
(三)面谈和综合比选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携带网上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参加面谈。参加面谈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谈的(另行通知),视作自动放弃。面谈内容根据岗位需求研究确定。面谈结束后,根据面谈情况,一般按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下一环节考试、考核对象。
(四)考试、考核
参加考试、考核人数不足1:3比例的,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后可适当降低比例。
考古领队岗位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融入环境、岗位匹配、解决问题、完成任务的实际能力。
田野考古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能力。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70分。以面试成绩,按计划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根据面谈情况择优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体检人员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网站公布。
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如有在体检、考察阶段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经研究,需要递补的,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六)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网站予以公示七天。公示期满,对拟录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四、待遇
具有考古发掘项目负责人(考古领队)资质的人员,按照《温州市人才分类目录(2024版)》相关规定,以温州市D类人才标准享受相应人才待遇。如有更高层次人才称号,经认定,按就高原则执行。
五、其他有关事项
1.本公告公示期自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7-89090176、88967179。
3.咨询电话:0577-88988768(叶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附件:1.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考古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docx
2.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古专业人才报名表.docx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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