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肇东市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3名聘用制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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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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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着力建设一支专业化、正规化、职业化的聘用人员队伍,结合肇东市人民法院队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拟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名、文员1名(详见《肇东市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20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3.身心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如具有两年以上法检工作经历的,可由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放宽至国家承认大专学历;

5.报考聘用制书记员的需参加计算机打字能力测试;

6.报考人员仅限肇东市常住人口,性别不限;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人员的。

四、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进行报名,报考人员登录肇东市人民法院网或微信公众号,下载《肇东市人民法院2024年度聘用制人员招聘计划表》、《肇东市人民法院2024年度聘用制人员招聘考试报名表》(附件2)。

需要提供的报名材料:

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下载PDF格式);

②身份证扫描件;

③社区居住证明扫描件;

④毕业证扫描件;

将填写后的《报名表》电子版及以上报名材料压缩打包后(文件名为:姓名-电话号)发送至15546119731@163.com,完成报名;

2.报名时间:2024528日至2024530日;

3.资格审核时间:2024529日至2024531日;

4.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报名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蓝底)。如未上传照片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5.填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高中及以上学习经历(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以及工作简历(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时间不能间断。不按照要求填写的,不予审核通过;

6.报考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给予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顺序为打字技能测试、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按面试、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考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肇东市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1.打字技能测试。聘用制书记员需进行打字技能测试。打字技能测试采用计算机中文听打方式进行,试题为语音试题,考试时限5分钟。考试中只打录音中的汉字,不打标点符号,测试进行两次,取成绩较高的一次。未达到每分钟70字(正确率)及以上,则取消进入下一轮资格;

2.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和文字综合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

按照每个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下一轮环节;

3.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轮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4.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打字技能测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进入面试人数不达开考比例的,可相应降低开考比例或缩减岗位。

以上每一项考试结束后,将通过肇东市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考生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3.考察应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

4.考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职位按照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录用

1.本院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肇东市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示进行公示5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学历、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监督电话等;

2.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本院分别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聘用制人员;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八、递补制度

通过笔试、微机打字技能测试进入面试但未被录取人员,肇东市人民法院将为其保留两年成绩,两年内如所招录岗位有所空缺,可优先考虑对其进行录用递补。

九、工资福利

工资福利待遇及社保缴纳参照《黑龙江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窦春鑫

联系电话:0455-661001516646606631

咨询时间:8:30-11:3014:00-17:30

十一、相关事项提醒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认真填写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对外发布信息、资格审查和复审、技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由肇东市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肇东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1:招聘计划表

附件2:报名表

肇东市人民法院

2024527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I8sWXCm6QhV6ywo-0KbX1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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