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共青团北海市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岗位简介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预青专干,主要负责协助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青少年权益维护等青少年相关工作,并协助部门完成各项具体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社会主义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优先;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正确价值观、责任感、品行良好、领悟力强、执行力强、有耐心,肯吃苦耐劳;
4.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的条件;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
(二)岗位要求
1.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敬业精神,人际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强,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抗压能力;
2.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功底,能熟练操作office、Excel等办公软件,熟悉摄影摄像;
3.听从指挥,具有一定的活动组织策划能力,有活动组织经验、熟悉共青团相关工作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如实填写《共青团北海市委员会报名登记表》后,发送至团市委学校和少先队工作部邮箱bhtswxsb@163.com。
(二)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后,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面试
面试一般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内,采用结构化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面试形式。
资格复审:面试前需携带《共青团北海市委员会报名登记表》5份、《共青团北海市委员会诚信承诺书》1份,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3张(背后注明姓名),同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共青团北海市委员会(北海市和平路东二巷2号北海市人民政府大院内瑞园楼一楼团市委学少部)进行资格复审。
(四)体检考察
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四、待遇
体检通过人员先实习试用,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2400元/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工资2800元/月(其中包含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公积金)。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共青团北海市委员会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共青团北海市委员会学校和少先队工作部0779-2660059(咨询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8:30:00-11:30,下午15:30-17:30)
附件下载:附件.docx
共青团北海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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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beihai.gov.cn/xxgkbm/gqtbhswyh/tzgg_44/t1849583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