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普陀区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37人。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专业要求
(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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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对象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其中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技术岗位放宽到非师范类专业;年龄在30周岁及以内(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招聘范围。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师工作,能服从组织分配。
(三)身体健康,符合教师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有教师职业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和报考学科相对应的专业技能,口头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四)本科阶段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历届生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应届生必须在
(五)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核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考生报考过程须遵守有关新冠疫情防控规定。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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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初审通过名单将在网上报名结束后的第二天公布在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中,具体见信息发布平台(二)。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网上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考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报考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材料不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应聘资格材料:本人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扫描二维码进行填报并在线生成PDF文件后自行打印纸质稿,具体操作方法参考附件1),《诚信承诺书》(附件2),本科毕业生的师范类专业证明,应届生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若实行网签的提供相应证明),历届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2.其他自选材料: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证书,奖学金证书,专业竞赛获奖证书,能反映个人能力和业绩的其他材料。所获奖项和荣誉须校级及以上。
应聘人员将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分别按顺序整理,现场交工作人员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各个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招聘岗位计划数在5人以上的,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应达到计划数2倍及以上;招聘岗位计划数在5人及以下的,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应达到计划数3倍及以上,未达到的按比例核减计划数。被核减的计划数,根据实际需求,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调整到其他岗位。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一)语文、数学、科学和社会教师岗位
1.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试讲。
2.笔试内容为学科基础知识,时间90分钟;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准备时间10分钟,考试时间5分钟;试讲准备时间40分钟,考试时间10分钟,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反应能力、课堂教学能力及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等。
3.笔试结束后,语文、数学教师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2比例进入面试和试讲,科学、社会教师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进入面试和试讲,不足比例按实确定。通过笔试入围面试和试讲而自行放弃的,不再递补。
4.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以3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以30%计入总成绩;试讲成绩满分100分,以40%计入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当总成绩并列时,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当总成绩和试讲成绩都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二)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技术教师岗位
1.考试形式为技能测试和试讲。
2.技能测试项目见附件3。
3.试讲准备时间40分钟,考试时间为10分钟,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课堂教学能力、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等。
4.技能测试结束后,按招聘人数1:3比例进入试讲。通过技能测试入围试讲而自行放弃的,不再递补。
5.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以60%计入总成绩;试讲成绩满分100分,以40%计入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当总成绩并列时,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
考生放弃或不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作本人自行放弃。本人自行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后再出现放弃或不合格情况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数确定拟聘用人选,在舟山市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区教育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待毕业生档案转到后,经审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选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能在
(二)拟聘用人员须参加由普陀区教育局安排的教学实习。
(三)聘用人员列入教师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应届毕业生未能在
(五)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经考察难以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80-3012192,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0580-3028013。
(七)应聘人员参加公开招聘,必须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和相关安排,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信息发布平台(二)的通知。
办理聘用手续的具体事项届时另告。
八、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人事社保-事业单位招聘:
http://www.putuo.gov.cn/col/col1416724/index.html
(二)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教育医疗-教师招聘:
http://www.putuo.gov.cn/col/col1416714/index.html
其中平台(二)为发布考试、体检、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80-3015454。
附件3: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技术教师岗位技能测试项目.doc
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putuo.gov.cn/art/2022/6/17/art_1416714_589560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