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学校建设办公室现面向校外公开招聘行政管理人员1名(计划外非事业编制)。具体信息如下:
一、岗位名称及招聘人数
建筑专业管理岗(1人)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建筑系列(建筑、精装、幕墙、景观等)各专业工程设计管理工作,按照新建项目质量、成本、进度等目标要求,完成建筑专业设计管理相关工作;
2.负责组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筑专业相关部分的编制;负责编制建筑工程设计及专项设计过程的设计任务书中建筑专业部分;组织建筑专业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核建筑工程设计及专项设计的建筑专业中间成果及最终成果,及时解决本专业设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完成建筑专业施工图审查,协调、督促设计院、施工图审查等单位完成相关工作;负责设计交底、设计变更等施工过程中建筑专业设计相关配合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其他各专业设计工作;
3.负责协调建筑工程设计及专项设计建筑专业出图计划,协调、督促设计院按计划完成设计工作;
4.负责组织协调设计单位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技术沟通,配合前期等相关部门进行规划、消防、人防等相关报建工作;
5.负责清单编制建筑专业答疑,参与清单编制工作;负责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分工界面、主要材料设备档次品牌定位推荐表)的建筑专业相关内容编制,参与招标工作;
6.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坚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规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作风正派,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不限;
4.年龄条件一般不超过40周岁;
5.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的其他任职条件和岗位履职的基本身体条件;
6.各部门可根据自身工作特点灵活确定。
四、工作条件及相关待遇
工作地点: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校区
工资待遇:薪酬及人事关系等参照国家及北京化工大学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五、招聘流程
自本招聘启事发布之日起应聘者即可开始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文件命名为:姓名+学校建设办公室,具有北京户口的请在简历中标明)发送至邮箱: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截止日期至
用人部门在收到应聘者材料后会及时审核,审查通过后按校内相关程序通知候选人进行面试等程序。原则上只接受电子邮件投递简历,不接受现场咨询,应聘材料不予退还,简历未通过人员将不再告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010-89778392
七、其他注意事项
应聘者需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虚假信息用人部门将立即终止招聘程序。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rsc.buct.edu.cn/2024/0530/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