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广宁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雇用人员使用管理试行办法》(宁人社[2019]8号)等有关规定,经广宁县人民政府同意,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用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实施公开招聘、规范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综合岗位人员1名,负责县直机关人民武装部日常事务的计划安排、组织实施工作以及县政府督查室有关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18至35周岁(1986年6月20日至2004年6月20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六)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熟悉运用计算机处理公文业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查询岗位。招聘岗位请查阅广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gn.gov.cn),并自行在用A4纸双面打印《2022年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雇用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1、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可在2022年6月30日至7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持《2022年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雇用人员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本人大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1张贴准考证)到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南街街道中华东路18号县委县政府大院综合楼5楼)人事政工股办理报名手续(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无需缴纳报名考务费,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本次招聘笔试前由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报名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开具各种假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考生对报名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考单位对考生资料或个人信息有疑问或收到投诉举报的,可在招聘工作全程对考生资料或个人信息进行核查,考生应主动配合招聘单位的核查工作,不配合核查或核查结果影响招聘的,即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4、准考证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五、笔试和面试
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组织笔试和面试,并根据笔试和面试情况择优录用。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1、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
七、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上述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放弃招聘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录用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提出意见,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八、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广宁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雇用人员使用管理试行办法》(宁人社[2019]8号)规定标准计发。
九、其他事项
(一)雇用人员不列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
(二)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招聘咨询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政工股,联系人:黄水莲,电话:0758-8665005。
附件:2022年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雇用人员报名表.doc
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0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