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具体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此次计划招聘辅警10名(其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人,面向靖安县公安局过渡期辅警招聘2人),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江西省靖安县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三十五周岁以下(1989年5月30日以后出生)[其中过渡期人员年龄要求:四十五周岁以下(1979年5月30日以后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5.净身高168cm及以上(其中过渡期人员身高要求:男性净身高168cm及以上,女性净身高156cm及以上);
6.勤务辅警应当具有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符合《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考勤务辅警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报考人员应在2024年5月3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其中过渡期人员聘用后应当在首个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相应岗位要求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再续聘);
7.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8.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体能素质;
9.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包括: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江西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上述人员报考时学历可以放宽为高中(中专),聘用后应当在首个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含)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再续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2.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3.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步骤
此次公开招聘由靖安县公安局会同靖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开展,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及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24年6月5日17:30时止,每个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均可报名,每人只能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退伍证等原件并附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同底彩色1寸照片3张(另附电子照片),并填写《靖安县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3.报名地点:靖安县公安局四楼政工科4018办公室(靖安县双溪镇河北社区况钟大道1号);
4.报名咨询电话:朱警官18296940525、熊警官18370526197。
(二)现场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等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或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取消报名人员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1.报名时需同时提供资格审查相关资料;
2.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如下: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取得大专(含)以上学历的还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验证结果,包括《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4)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资格审查需报名人员本人带齐相关材料参加,不能委托他人代审(需现场测量身高),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90分钟;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主要为:党史、时事政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有关知识,笔试不指定参考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入闱。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评考生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线者不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3.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遇末位同分情况,原则上先按《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五)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辅警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具体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试采用达标制,体测合格标准见(附件2);
2.体能测评前考生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有身体不适的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考生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应主动放弃测评;
3.入闱体能测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名单。报考勤务辅警的,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环节安排涉毒检测。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规定,参照人民警察招录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
(八)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在靖安平安微信平台和靖安发布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递补
因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及公示。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薪酬待遇
新聘用辅警试用期3个月,根据岗位类别发放七级辅警工资,统一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评定层级,从次月起享受对应层级工资标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五、其他事项
(一)设立信息公开咨询渠道。招聘信息,包括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考试通知和公告等,可通过靖安平安微信平台、靖安发布上进行查询,或在工作时间内致电咨询(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单位咨询电话:朱:18296940525
监督举报电话:阮:18979520221
(二)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必须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因此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如发现有作弊、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或不服从考务安排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江西省靖安县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
靖安县公安局
靖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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