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消费活力,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不断改进和提升,根据呼伦贝尔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消费环境协同治理监督员工作制度实施方案》要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消费环境协同治理监督员,让监督员以“监督+调解”形式参与消费纠纷现场调解工作当中,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有效。符合条件、热心从事营商环境社会监督的各界人士积极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在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工作和生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备相应的法律、政策知识和能力或熟悉相关行政执法领域业务,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关注支持法治政府建设,能客观公正地进行行政执法监督,依法履行职责,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三)具有一定的消费维权专业知识,熟悉消费者的有关权益;监督员应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消费维权经验,能够独立思考,公正客观地评估和监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四)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较强的法律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善于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敢于依法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
㈤消费环境协同治理监督员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定向邀请等方式,从各自行政区域内的人大代表、政协、专家学者、消费者代表、民营企业家、法律工作者、社会团体、行业团体、基层自治组织、新闻媒体等各界人士的有关人员中选聘。
㈥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职情况,可以选聘连任,如到期未续聘自然解聘,社会监督员在任期内,不愿继续承担社会监督员工作的,可以辞去职务。
二、工作职责
消费环境协同治理监督员履行“监督+调解”的职能,参与以下工作:
(一)参加业务知识培训;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二)监督员参与消费纠纷现场调解工作,监督投诉处理是否按照规定程序、时限和要求办理等;监督纠纷调解过程中调解机构工作是否规范、公正,针对性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监督本地行政区内商家经营过程中是否存在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形;交易过程是否依法合规、公平公正。
(四)监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方面的问题。在发现问题和不足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三、工作方式及要求
(一)监督员的监督对象为本市行政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活动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各类经营者、从业人员的经营行为。
(二)监督员的工作方式采取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办法,兼顾本职工作和监督员工作,工作性质为义务监督,无工作报酬。
(三)监督员可以通过信函、面谈、工作群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馈监督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四、招募方式
(一)报名人员可通过电话报名,将报名表发送至联系人微信,也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巴特罕西大街政府2号楼11楼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11016室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从6月1日至6月5日。
(二)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所有报名者的相关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择优提出拟聘用人选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对无争议的拟聘用人员颁发监督员聘书。
联系人:沃学军
报名咨询电话:0470-4615315
邮箱:971914659@163.com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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