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至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开招聘1名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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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公告详情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限会计、财务管理相关专业且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无残疾,无遗传性、传染性疾病等;

5.报考时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为报名时间);

6.无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受到公安机关治安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国家机关辞退的;

4.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需填写《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现场报名时间为2024632024610(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报名)。报名地点:乐至县人民检察院308办公室(乐至县南湖路18号),联系人:江文俊,联系电话:028-23237091,15928356181

报名应提供资料: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会计从业资格,以上资料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报考者资格审查工作由乐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考试环节。

()考试

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考试总成绩=理论考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折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会计、财务相关知识等。无指定参考书,考试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可一并进入面试。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与考察

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招聘名额,在参加面试考生中,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依次进行递补。

2.考察。考察由乐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有无刑事犯罪记录等情况。

()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并公布相关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采取第三方劳务派遣方式进行,合同初次签订时间为2年,试用期2个月。待遇按照聘用制书记员待遇,试用期2600/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根据聘用制书记员等级确定基本工资;实行年度绩效考核(根据个人考核等次确定绩效工资,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工作不满1年的不予考核);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险、工伤险、生育险、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按国家规定从工资中扣除。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28-23237091

本公告发布网站:资阳人事考试网、乐至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乐至检察微信公众号

本次公告由乐至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乐至县人民检察院

2024531

乐至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zysjcy.gov.cn/lz/article.html?id=3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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