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桓台县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淄博建筑工程学校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决定开展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国内外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一、二等奖获得者。本次共招聘教师5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2024年淄博建筑工程学校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服从组织安排;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研厅[2016]2号和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应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
其他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书须在2024年6月11日以前取得。
6.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按时出具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确有困难的,经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察阶段提交),未如期提交,视为放弃。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知晓有关法律法规或所在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报考、离职的相关规定。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7.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书可放宽到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聘用手续一般在7月);
8.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其他未明确的时间均计算截至到2024年6月11日。
(三)有关说明
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等条件有对应关系。
岗位一览表中“专业要求”栏所列专业,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具体专业,不含同名一级学科下的其他专业,仅限该专业人员应聘。
招聘专业的审核一般以考生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暂按就业推荐表或相关材料上注明的专业进行审核。考生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毕业证或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其中,招聘岗位对具体专业或研究方向有要求,但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的,则应当补充填写,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招聘单位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考生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介绍有关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要求进行资格审核。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09:00-6月14日12:00。
初审时间:2024年6月11日09:00-6月14日16:00。
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岗位一览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保符合拟报考职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回避情形、资格条件等内容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可拨打岗位一览表中的咨询电话。
2.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桓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antai.gov.cn/报名。
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中的诚信承诺书,确认承诺事项后方可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要求,报名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查看网站报名入口处的说明和报名系统登录界面常见问题解答。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真实一致;提交的应聘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报名系统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须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过程中有疑问的,可拨打岗位一览表中的咨询电话核实。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要求,个人简介须填写高中及以后的学习、工作(简历时间需连续且至今)和家庭主要成员情况,须填写直系血亲、夫妻、公婆(岳父母)的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
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在初审前可进行修改,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在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截止2小时前(即6月14日14:00前)修改完善原岗位报名信息。
招聘各环节信息均在桓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网站查看。由于应聘人员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网上初审
报名期间由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期间随时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4.取消、核减计划
报名截止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核减和取消结果在桓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5.网上打印报名资料
报名成功后,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2024年淄博建筑工程学校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等报名材料,并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二)初试
网上报名、初审结束后,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10倍的,增加初试环节。初试具体方式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桓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uantai.gov.cn/)发布的信息。
初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初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结合考生初试成绩公布。根据初试成绩排名顺序,按照1:5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初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范围。初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在桓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uantai.gov.cn/)公布。
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时间、地点及要求须关注桓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uantai.gov.cn/)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初试成绩在初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资格审查只进行一次。
(四)面试
1.面试方式
根据岗位特点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试要求、时间、地点等以面试公告和《面试准考证》为准。
2.面试考务费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应聘的,可免考务费。缴费方式及时间见现场资格审查公告。
3.成绩与排名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岗位增加初试环节的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岗位未增加初试环节或初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通过加试试讲确定排名顺序。
(五)考察和体检
1.考察人员范围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由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体检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2.考察方式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以及回避等方面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档案审核。
3.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桓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对于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公告中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签订合同时按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类别及层次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因受各种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桓台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的信息和有关通知,并在整个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变更联系电话。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所有岗位的招聘网上报名、网上初审、初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工作由淄博建筑工程学校在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和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下组织实施。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2024年淄博建筑工程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xlsx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淄博建筑工程学校
2024年5月31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huantai.gov.cn/art/2024/6/1/art_6886_28192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