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事业单位中公开选调2名护理专业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范围、对象
本次选调面向我市范围内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品行端正;
2.护理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护士资格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
3.进入永康市事业编制满5年(计算时间截至
4.
5.除试用期外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或处分期未满或者期满但仍影响使用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5.按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交流调动有其他限制性条件的;
6.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
7.其他不宜报考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由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采用个人报名、考试考察、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市卫健局九楼人事科;
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永康卫校公开选调护理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报名登记表须所在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87101401,联系人:姚琳。
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选调资格。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
笔试开始前,由市人力社保局、市卫健局对报考人员进行学历、专业等相关条件审查。选调计划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比例的,按比例核减选调名额。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以护理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结合命题,笔试总分为100分,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设60分合格线,低于合格分的不能进入面试。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
2.面试。面试具体办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60%。
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的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四)组织考察
考试后,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后,如有考生放弃,后面不再替补。总成绩同分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
(五)公示
考察结束后,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永康人才网、市卫健局健康永康在线微信平台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办理选调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且查有实据影响选调的不予选调;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四、其他事项
选调人员在接到调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未尽事宜由市人力社保局、市卫健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9—87101401、87101355。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康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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