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推动“五类重点群体”毕业生充分就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科技部等七部门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科研助理岗位需求,现面向社会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现就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是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人员,属于学校临时聘用人员。2024年科研处科研助理岗位招聘人数为2-3人。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2024届未就业毕业生(含本、硕、博毕业生)和较长时间未就业的往届高校毕业生。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毕业生优先考虑。
应聘人员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在读研究生及在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与科研处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购买五险一金,原则上本科生4000元/月(含五险一金),硕士生5000元/月(含五险一金),博士生7000元/月(含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一)岗位申报
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6月13日,申报人员填写《西南财经大学科研助理岗位报名表》(附件),将《西南财经大学科研助理岗位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打包发送至相关邮箱,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邮件主题格式:应聘科研助理+姓名+毕业学校。
(二)考核录用
科研处开展资格审查、面试考核、录用公示等工作,从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方面进行全方位考核。科研处对应聘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的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以通知为准,对未进入面试环节者不再另行通知,所有申报材料不再予以退还。
(三)签订合同
科研处将在2024年7月20日前与拟聘人员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办理签约手续具体流程见附件2。录用名单及合同报科研处、组织人事部备案。
五、联系方式
科研处:028-87092552(陈老师)
附件:《西南财经大学科研助理岗位报名表》【附件.docx】
西南财经大学科研处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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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kyc.swufe.edu.cn/info/1013/222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