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医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医院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具体情况见附件《2024年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编制外招聘需求信息》。
注: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年龄计算截止至公告之日,如年龄超出岗位规定年龄条件不足一年的视为合格。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医疗事业。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落实《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辽卫传[2021]70号)要求:“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符合“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人员可以应聘相应岗位。
8.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考所用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且专业名称与应聘岗位专业名称一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从业限制制度规定的不予聘用的人员;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应聘;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应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1.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通过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官网(http://xhyy.dlu.edu.cn/)、官方公众号、丁香人才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2.报名时间
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11月30日。我单位将于公告发布后分批开展招聘考核,每批考核结束后落实拟聘人员的岗位即停止招聘,未落实用人的岗位继续招聘,直至报名结束。医院将在医院官网发布相关公示,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
3.报名方式
选聘报名人员扫描下面二维码投递简历
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4.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除护理岗位)分为笔试、面试考核两部分,护理岗位采用笔试、面试、操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5.人选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6.入职体检
入围人选按照医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要求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招聘或取消招聘。
7.办理入职
签订劳动合同,逾期未签订者视为放弃招聘。
8.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维东
联系电话:0411-84369603(工作日8:00-16:30)
联系邮箱:xhyy0411@163.com
五、其他问题
1.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我院官网相关通知,同时应聘时提供的电话号码需准确、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关注我院官网相关通知,或提供的电话号码错误、通讯工具不畅所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应聘人员采取诚信承诺制,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等行为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考试、考核或录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已办理入职手续的人员,视为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医院有权解除合同,予以清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需具有英语四、六级合格证是指具有大学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或CET-4、CET-6成绩425分以上。
4.“具有与申报岗位相适应的执业医师证书”指应聘人员执业医师证书执业类别、执业范围需与所报岗位相符,或可注册在与所报岗位相符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上。
5.按照大连市关于办理医师执业注册相关工作的要求,执业满2年(即执业证签发之日起满2年)申请变更执业地点(由省外变更至省内)的医师,需提供所需医师定期考核证明。因各种原因未按要求提供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个人承担。
6.“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和按期取得规培合格证书”包括按政策不需规培。
7.“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包括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并可在办理入职手续时注册在所应聘岗位上,入职时不能注册者视为不具有护士执业证书,不予录用。
8.报考人员学历、学位证书记载的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学历、学位条件要求。
9.考核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成绩排序。
10.因其他原因未能如期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视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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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xhyy.dlu.edu.cn/info/1054/353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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