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全县教育科研工作,切实加强教研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中小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充分发挥教研人员在研究、引领、指导、服务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县公办学校公开考调专职教研员,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调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考调、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考调工作按照制定考调方案、挂网发布考调方案、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核、公示及调动、签订聘用合同的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考调单位及考调人数
赫章县教育研究室专职教研员30名,具体科目详见《职位表》(附件1)。
三、报考人员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范围
面向编制属赫章县所辖的公办学校符合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考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
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具有胜任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截止
5.截止
6.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等条件(详见《职位表》)。
8.在乡镇(街道)任教的教师,在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教学质量检测科目中,近两年任教学科平均分均不低于本乡镇(街道)平均分;城区县直中小学(含野马川中学)任课教师,近两年任教学科平均分不低于本校同年级平均分;未任教统一检测科目或根据工作安排可以不兼课的人员,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年为“优秀”等次。
9.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10.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11.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师德师风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其中至少有两年为优秀等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3.不符合考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4.有犯罪记录的,正在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未作出结论的,处分期未满的,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5.经查实有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诬陷他人、败坏他人名声或有网上恶意炒作行为的;
6.外县调入或跨乡镇调动未满3年的(组织安排调配的除外);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其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信息发布时间
考调方案于
(二)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须在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考调方案》中所规定的考调条件和《岗位表》中的各项要求,并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知晓告知事项和要求。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赫章县教育局2024年面向全县公办学校考调专职教研员考试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提交报名表”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名表》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委托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三)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为
资格初审由赫章县教育局2024年面向全县公办学校考调专职教研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考调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实施。
考调单位和主管部门对照《考调方案》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
资格初审环节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缴费环节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审核相关人员的责任。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的,须本人向考调单位申请,经考调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修改。
3.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
网上缴费结束后,岗位报名人数与考调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该岗位考调计划予以相应减少或取消。
岗位考调计划减少或取消的情况在赫章县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布。岗位考调计划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岗位考调计划取消的,办理退费手续。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应于
5.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088-0028
咨询时间:09:00-12: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特别提示:考生报名所需的学历、教师资格证书、同意报考证明、师德师风审查报告等证明材料均为考生在报名前已取得的相关资格条件。
五、笔试
笔试工作由赫章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
2.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5.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环节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赫章县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布。笔试缺考、笔试成绩无效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由考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赫章县人民政府官网上另行通知。
根据参加考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考调计划数2:1比例以内(含2: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考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考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考调方案》、报考人员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和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考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考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调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或复审递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递补复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工作的全过程,如在考调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考调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复印件需使用A4纸张):
1.《报名表》2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不受理证明)。
3.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不受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乡镇(街道)学校由中心小学、初级中学出具且经乡镇(街道)党委同意并加盖其公章,县直学校由学校出具。(乡镇中心小学、初级中学、县直学校正副校长参与报考的还须经县教育局党组同意并加盖其公章)。
7.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文件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经审核盖章签署“与原件相符”的近三年师德师风审查报告表复印件。
9.乡镇(街道)参加报名考试的教师,近两年教绩证明由中心小学或初级中学出具;县直学校任课教师近两年教绩证明由所在学校出具。若未任教统一检测科目或根据工作安排可以不兼课的人员须提供近三年工作表现证明(由用人单位出具)和近三年年度考核表(或备案表)复印件(由中心小学、初级中学或县直学校出具)。
10.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表或备案表复印件。
11.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佐证资料复印件。
12.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必须亲笔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岗位调整情况在赫章县人民政府官网上向社会公示。
七、面试
面试由考调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总分为100分。
1.面试对象: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说课和结构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包括说课和答辩。
3.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4.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并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总成绩将在赫章县人民政府官网和“赫章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九、考核
考核工作由赫章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考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一)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复试,面试复试成绩高者进入考核。
(二)为防止报考人员之间出现不正当交易,严肃考风考纪,做到诚信报考,考核对象一经确定,就不能提出放弃考核或放弃调动的要求(若要放弃须在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未进行前提出)。若不按规定无故放弃考核或放弃调动的,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任何招聘考试及调动,并按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考核以“德、能、勤、绩、廉”为主要内容,考核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相关股室进行,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十、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在赫章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zhezhang.gov.cn/)和“赫章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同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结果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调动等原因造成考调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调动人员试用期一年,从试用当月起,其编制、工资等手续全部转到调入单位管理,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学校工作。
十一、组织领导
成立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整个考调工作在县考调领导小组组织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社局,县人社局考调股、教育局政工股等相关股室人员为办公室工作员。
十二、其它事项
(一)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3222369(赫章县教育局)
0857-3232881(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7-3222778(赫章县纪委监委)
(二)在考调过程中,由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考调信息将在赫章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zhezhang.gov.cn/)和“赫章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公布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未查阅相关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本《考调方案》解释权属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赫章县教育局,未尽事宜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1:赫章县教育局2024年面向全县公办学校公开考调专职教研员岗位表.xls
赫章县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gzhezhang.gov.cn/xwzx/tzgg/rszp/202406/t20240603_847208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