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长丰乡村振兴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由安徽大学和长丰县共建,以服务长丰县乡村振兴为宗旨,开展相关课题研究,为长丰县乡村振兴提供高水平决策咨询服务等。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科研助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职责
主要负责研究院科研任务安排,撰写相关材料,协助申报科研项目,参与相关科研项目研究,组织相关活动,负责研究院日常行政管理,以及其他相关工作等。
二、招聘条件
(一)本科及以上学历,社科类专业(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经济统计、农林经济管理、社会学等)毕业,在研究机构或者政府部门从事过研究工作并独立撰写过研究报告或调研报告,以第一作者在报刊上公开发表过论文等;
(二)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奉献精神,工作踏实,耐心细致,服务意识强,富有敬业、务实、创新精神;
(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Word、Excel、PPT等各类办公软件系统;
(四)身心健康,年龄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招聘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报名时间及招聘程序
(一)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5日。
(二)报名程序
1.网上应聘。应聘人员填写《安徽大学长丰乡村振兴研究院科研助理应聘报名表》,并发至相关邮箱,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邮件主题以“安徽大学长丰乡村振兴研究院科研助理招聘”命名,附件以“姓名+毕业院校+专业”格式命名。
2.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直至到岗后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全、提供虚假信息或与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派遣关系。
3.考核选拔。经复核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统一组织考试、考核选拔,并对经过考核拟录用人员进行7天公示。
4.体检及签订劳动合同。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用工的,组织体检,体检合格后,安排与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四、聘用与待遇
(一)科研助理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由劳务派遣机构办理劳动录用、工资、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派遣到研究院工作,由派遣公司办理劳动录用、工资、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合同期为两年。合同期满后,可根据考核情况及工作需要协商续签事宜。
(二)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报酬由研究院自筹,岗位月薪8000元(含单位和个人缴存的社会保险)。
(三)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用工关系。
五、其他事项
本招聘公告的解释权归安徽大学长丰乡村振兴研究院所有。如对招聘工作有不明之处或在应聘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研究院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齐老师,联系电话:13965126452。
安徽大学长丰乡村振兴研究院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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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rwc.ahu.edu.cn/2024/0605/c10364a341987/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