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拟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党政事务辅助岗聘员,派遣至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招聘职位表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年龄时间计算截至2024年6月4日;
(六)不受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的报考申请: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行政)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公务员、职员、编外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6月5日9:00至2024年6月12日18:00。报名邮箱:ychrzpb@163.com,报名资料以附件的方式投递至此邮箱,并将邮件主题命名为“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职位编号-姓名”。咨询电话:0755-89723520、0755-88181109。
报名须提供如下材料(均需上传扫描件,报名表同时上传Word版):
1.《深圳市龙岗区公开招聘聘员报名表》(附件2,承诺人处手写签名);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个人及户口本首页);
3.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
4.毕业证、学位证及验证证明(需登录“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若资格初审时无法提供需下载承诺书(附件3)签字并上传;
6.招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若无法联系后果自负。报名期间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岗位条件或材料不全的初审结果为不通过,初审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后续考试流程。
(二)考试。
1.资格复审:进入考试流程的考生,由用工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2.考试方式:考生需先笔试后进行面试,笔试、面试分数合格线均为60分,按各占50%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合格的考生按成绩高低排序,根据拟招录人数的5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合格人数少于拟招录的5倍,则所有笔试合格的考生均列为入围面试人选。
笔试重点考查考生政策理论水平、逻辑思维能力、文字材料写作能力等综合水平。面试重点了解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职位匹配等方面。
3.依考生考试成绩分数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最终聘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考生总成绩排名前50%的其余未录取合格人员信息录入用工单位人才备选库,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一年内,若有同类型岗位出现空缺,可从人才备选库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补录,补录人员须服从内部岗位调剂安排。
4.考试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在龙岗政府在线(http://www.lg.gov.cn)、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szychr.cn/)公告。
(三)体检。体检时间及体检注意事项另行通知。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在通知的时间内自行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到达指定医院或体检中途擅自离开体检场地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龙岗政府在线(http://www.lg.gov.cn)、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szychr.cn/)上公示3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束无异议报区组织、人力资源部门同意备案的人员,列入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遣管理,由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深圳市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具体岗位由深圳市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安排。
四、其他
(一)聘用人员薪酬福利按照龙岗区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生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选用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手续的,聘用资格不予保留。
(四)本公告由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4年6月4日
相关附件:
·附件1: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聘员(派遣至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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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lg.gov.cn/xxgk/zwgk/rsxx/ryzp/content/post_113393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