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赣州市财政局委托赣州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招聘5名工程造价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思想品德与个人素质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赣州市财政局下属的市政府投融资服务中心招聘5名工程造价评审工作人员,岗位需求为房建、市政方向。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聘用岗位职责与义务,责任心强,能服从统一调配。
3、具有拟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解除聘用合同)、开除的;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二)资格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3年6月30日后出生)。
2、专业学历:工程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3、资格证书:岗位要求具有一级造价师或二级造价师执业资格,同等条件下一级造价师优先考虑。
4、能力经验:能够熟练运用套价、图形算量等相关专业软件,具有5年(含5年)以上工程造价相关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造价经验丰富者优先考虑。
5、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爱岗敬业,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责任心;遵纪守法,社会关系清楚。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招聘工作采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试用、正式聘用等环节确定。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4日-2024年6月30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报名链接:https://zk.gzrcrx.com/examinationRegistration/recruitmentService(赣州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招考服务平台),报名页面二维码如下:
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3.操作步骤:
(1)网上注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进行报名(首次使用平台进行报考的人员需注册个人通行账号),报考人员需牢记自己的通行账号。
(2)网上报名:登录平台后,进入考试报名模块,选择“赣州市财政局招聘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专题,点击招聘岗位,选择所需要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过程中应如实填报《报名表》,填报信息必须完整真实,不得遗漏重要社会关系、当前所在单位等重要信息,并扫描上传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扫描件;(2)毕业证扫描件;(3)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学历证书查询结果或电子注册备案表;(5)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凭证扫描件);(6)单项工程造价业绩及说明(造价成果仅须扫描项目概况及本人执业资格印章页面,其数量不超过两项,并具体说明本人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如无可不提供)。考生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如果选择“暂不提交”,切记需再次提交确认),提交后不再更改报名信息。
3.所提供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在后期核验有关材料或考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电子版与原件不符等情形的,取消考试和录取资格。
4.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如对本人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招聘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2)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3)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考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
(4)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面试、考察
面试采取现场问答方式,考专业基础知识和应变能力,并现场打分。面试结束后进行综合考察,并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三)体检
对入闱体检人员,按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负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本次聘用资格,按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人员。
(四)试用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试用期合格后,补发除基本工资外的其他待遇。
(五)正式聘用
对试用合格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福利+社会保障费组成,其中:基本工资造价师3050元/月,造价员2530元/月。绩效工资按《政府投资评审中心临聘人员绩效考核暂行办法》执行,福利待遇按相关规定享受,社保费用按规定标准补助。
六、其他
公示合格者,若本人自愿放弃入职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可视情递补。试用期内离职,可视情递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考生应确保通讯方式畅通,并随时关注赣州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众号或赣州人才热线(www.gzrcrx.com)发布的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联系不畅,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方招聘单位:赣州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97-8215326
赣州市财政局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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